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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04 PM

青青綠蘿裙 -【柴米油鹽詩酒花】《全文完》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5-23 03:20 PM 編輯

【書名】:柴米油鹽詩酒花

【作者】:青青綠蘿裙

【內容簡介】:

  重生回來——

  沒有報仇雪恨,不走人生巔峰,不想發家致富

  今生,我願為你隱姓埋名

  焚香點茶,掛畫插花,松花釀酒,宜室宜家

  然而,隱姓埋名沒有那麼簡單

  還要逆天改命會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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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言,甜寵,重生,柴米油鹽,詩酒花茶

  男主前期高富帥,后期吃軟飯,重生前后都!不!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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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05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1 PM 編輯

第1章 四水歸堂

  驚蟄過後,春雨連綿,孟櫻午睡醒來在天井裡洗臉,正好看到放在屋簷下的芍藥和牡丹都發了新芽,眼看原來的花盆已經種不下了,等雨停了就要把它們移種到院子裡。

  細雨綿綿,她站在屋簷下看了會兒雨才去開店,但原本店裡的生意就很一般,何況是雨天,她想著反正也沒有人來,乾脆拿了紙筆伏在案上畫起畫來。

  她是歷史專業畢業,畢業時的論文是《宋代文人畫簡述》,這也和她從小學工筆有關,她耐性好,受得住寂寞,最適合靜下心來畫工筆這樣精巧而細密的畫,無論是花鳥還是美人,都栩栩如生,因為成績優異,還沒有畢業就受到了省城的博物館的青睞,她原本是想應下,可誰料從小一直帶她的姑奶奶去世了,臨走前在遺囑中點名將自己所有的遺產都贈予她,其中就包括姑奶奶守了大半輩子的香鋪。

  她從小就在姑奶奶身邊長大,這位姑奶奶一生沒有嫁人,與兄弟也不親近,但是當她的父母離婚後,她卻是唯一一個願意帶孟櫻的人。

  那個時候她媽媽移民加拿大,爸爸又組成了家庭,兩個人都不願意帶著孩子,就想託付給兩邊的老人。可外公外婆有舅舅家的兩個孩子,實在帶不過來,而那個時候奶奶正好生了一場病,爺爺一向被伺候慣了,連飯都不會做,怎麼可能照顧她,何況那個時候繼母生了弟弟,她就被忽略得更徹底了。

  如果不是姑奶奶仗義援手,孟櫻自認不會有一個溫暖平靜的童年,所以當姑奶奶去世後,她放棄了省城的工作,回到了這個小縣城裡,重新將香鋪開張了,算是繼承遺志。

  然而,她雖然想到在這種地方賣香料生意不會太好,可沒有想到是這麼冷清,開張一個月不能回本,她只好緊隨時代潮流,註冊了名為「一爐香」的手工制香網店。

  網店的客源比這家小縣城多得多,她的生意漸漸好了起來,又接了瓷器設計的活,兩個月下來,竟然略有盈餘。

  只不過網店雖好,卻把她困在了電腦面前,她今天動筆不到兩個小時就已經第八次被被旺旺的提示音打斷了,顧客至上,她不得不放下畫筆坐回電腦面前。

  【沉香屑】15:23:21

  店家,香收到了,但是沒有收到拍的時候說的香

  孟櫻認得這個id,沉香屑是她的老客戶了,下過十幾單,一直都給好評,還免費給她做宣傳,她不會訛人,估計是她打包快遞的時候真的忘記把新研製的贈香忘記了。

  【一爐香】15: 24 :01

  非常抱歉,我馬上給您補貨

  【沉香屑】15: 24 :34

  [笑臉]謝謝店家,我很期待你的新品

  【一爐香】15: 24 :01

  以後也請多關照生意[微笑]

  孟櫻比只知道守著店的姑奶奶多了幾分生意頭腦,每次新研究出了香都會給客人免費附贈試用,等她正式掛出去的時候就不愁生意了。

  然而,生意越好,工作量也就越大,所以思前想後,孟櫻在一周前貼出了招聘啟事,包吃包住,每月1500工資,僅限女生。

  她頭一次做老闆,惴惴不安,而現實也印證了她的猜測,迄今為止,應聘者為零。

  雖然小縣城的消費水準低,但隔壁就是省城,開一個小時的車就能到,年輕人都去省城尋找發展機會了,而年紀大一點兒的又搞不懂淘寶客服,連打字都不利索,就算來應聘她也不敢收。

  「拜託來個人吧。」她從抽屜裡找出快遞單,填寫上沉香屑發過來的地址,自言自語道,「好歹和我做個伴。」

  她一個人住在那麼大一個院子裡,清淨是清淨,但也怪冷清的,有時候大半夜也覺得害怕,很想有個女生能住進來做個伴,也壯膽。

  仿佛聽到了她的心事似的,當她填好快遞單時,剛一抬頭就看到門外的雨簾中走來一個人,她連忙迎上去:「快遞……?」尾音上調,滿含疑惑。

  從雨中走來的人打著一把黑膠傘,路不平,雨水已經積攢起了一個個水窪,可他閒庭信步,絲毫不為這惡劣的天氣所迫,孟櫻倚著門扉怔怔看著他,等他走到屋簷下時,一陣夾雜著雨絲的春風吹來,屋簷下掛著的風鈴被吹響,叮噹一聲,甚是清脆。

  他收了傘,露出一張年輕清俊的面龐,雖然只穿著襯衣長褲,但氣質特別,過目難忘。

  孟櫻以為他是客人,正要讓他進來,卻見他抖落了雨傘上的水珠,對她微微一笑:「你好,我是來應聘的。」

  孟櫻面上難掩訝異,她打量著他,怎麼都不像是會來她這樣的小店應聘的男人:「你是不是走錯了呀?」她語調輕柔舒緩,尾音嬌俏,是典型江南人吳語的腔調。

  「這裡不是寫著招人嗎?」他指著她貼在牆上的紙。

  她扶著門框,微微一點頭就笑,「可我招的是女孩子呀。」

  要知道,香鋪是典型的江南民居結構,也就是俗稱的四水歸堂,和四合院一樣都是四面圍起來一個小院子,中間露天的地方叫天井,進門的第一間是前廳,只有一樓,磚瓦結構,中間一間作為一爐香的店鋪,左右兩邊各有一間小屋,左邊是她的書房,用來畫畫看書,右邊一間專門辟出來招待客人,用以焚香靜坐。

  從前廳往後走就是天井,正對著坐北朝南的就是居住的二層小樓,與前院一樣都是三間磚木結構,一樓分別是廚房、正廳和衛生間,後面開了一扇小門,背後就是河流。

  二樓上去便是一個搭出來的小露臺,延伸到河面之上,窗戶打開便能看見後面的河流,夏天清風吹來,十分涼快,左右便各是一間臥室,她只住了左邊的一間,右邊的還空著。

  這樣的屋子,如果不招個女孩子,怎麼和她朝夕相處在一個屋簷下?

  然而對方卻沒有輕易被她說服,反而說:「我不需要很多錢,我只想要個棲身的地方。」

  孟櫻咬著嘴唇,心裡有點為難,但她看到屋簷下滴滴答答落下來的雨水都打濕了他的肩頭,心中不忍就松了口:「那你先進來吧,外面下雨。」

  這樣的退讓在他的意料之中,但一想到她是這樣的心軟,他就心中酸澀,如果他再遲一點來,那可怎麼辦?

  雖說讓他進了門,但孟櫻卻並沒有把他當做應聘者來對待,她給他倒了杯茶,又遞了紙巾:「你衣服濕了。」

  「謝謝。」他接過紙巾按一按肩頭,在側身的一瞬間忍住眼中的淚光,等一個呼吸過後,他又若無其事地轉頭對她道謝,手中的紙巾迅速浸濕了水,變成皺巴巴的一團。

  孟櫻抿了抿唇:「我真的只招女孩子,雨停了你就去別的地方看看吧。」

  「你不要怕。」敏慧如他自然看出了孟櫻的防備,他從口袋裡掏出準備好的身份證,「我不是壞人。」

  他凝視她的目光不帶一絲一毫的侵略性,也不讓人覺得無禮不適,孟櫻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把他的身份證接了過來:「霍雲松?」

  「是。」他輕輕應聲。

  「你為什麼要來我這裡呢。」她把身份證放到桌上推過去,「工資又不高的呀。」她是真的不解,霍雲松看起來就不像是生在普通人家,就算穿著再簡單也難掩光華。

  霍雲松自然有說辭應對:「我有難言之隱。」他頓一頓,不露聲色地觀察著她的神情,「無家可歸,身無分文,如果你不能收留我,我只能露宿街頭了。」

  「可是不合適呀。」她還是很為難,「不然你去其他人那裡看看吧。」

  「你試一試,才知道我合不合適。」霍雲松輕笑起來,語氣緩慢而輕柔,「好不好?」

  孟櫻被他這句話說得莫名耳朵發燙,明明是說試一試工作,但是他說出來卻好像是綿綿情話,聽得她面皮都漲紅了。

  「那、」她罕見地結巴了一下,實在說不出回絕的話,「那你會做飯嗎?」如果不會,她也就可以用這個藉口婉拒了。

  沒想到霍雲松也不直接回答,他說的是:「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歡,但是我可以試一試。」

  說著他就已經站了起來,孟櫻想掀起簾子走到天井裡,霍雲松卻比她快一步,先把藍印花布的布簾掀了起來,孟櫻抓了個空,愕然地抬頭看他,他低頭對她笑一笑:「走啊。」

  「噢。」她往前走了幾步,又回頭看了他一眼,總覺得哪裡怪怪的,正要把他帶進廚房裡去,霍雲松卻攔了她一把:「你出去吧,油煙重。」他的手輕輕貼在了她的後背上,他往前走一步她就身不由己地陷在了他的臂彎裡,被他帶出了門。

  孟櫻下意識地轉身,他卻已經把布簾放下了,她在天井裡站了一會兒,覺得自己鬼迷心竅了似的。

  而霍雲松在簾子放下來的一瞬間便垂下了眼睫,他手撐著灶台用力深吸口氣,這才將按捺住內心的戰慄,沒有人知道,他剛剛碰到她背上的手是顫抖得多麼厲害。

  他今天見到的是年輕健康的孟櫻,就像是三月裡的早櫻在枝頭開得正好。可他前世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她就已經在彌留之際,骨瘦如柴,病得已經脫了形,他都不敢用力,生怕用多了一分力她就會覺得疼。

  他陪伴她三個月,荷花開的那一日,她病逝在了苦海寺,她生前只有兩個遺願,一是將她的骨灰葬於苦海寺的荷塘,二是懇請他不要為自己報仇。

  他只答應了第一件事,他死後他將她的屍體火化葬入荷塘,但卻回到了山下,一個月後,他回到苦海寺落髮出家。

  晨鐘暮鼓二十年,時光倒轉,他回到二十五年前,今時今日的孟櫻才二十二歲,一切的厄運還未曾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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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08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2 PM 編輯

第2章 返魂梅神仙粥

  孟櫻在天井裡站了片刻,掀起簾子來偷偷往裡頭瞄了一眼,只見霍雲松背對著她,正在翻撿灶臺上的菜,她想了想,還是悄悄退了出去。

  一轉身卻吃了口風,孟櫻不禁咳嗽了幾聲,趕緊快步走回了屋內。正巧,真的快遞員到了,騎著電瓶車,身披雨披,一身的水,在外面喊:「有沒有快遞?」

  孟櫻哎呀一聲,這才想起來要給「沉香屑」的贈香忘記打包了,趕緊從香盒中取出三支【返魂梅】來,為了確保香不在運輸中損毀,她特地定制了香盒,種種成本相加,香的價格怎麼降得下來。

  「一共三個。」孟櫻把補發的贈香與其他今天賣出的兩份一起交給快遞。

  「沒問題。」快遞小哥爽快地說,馬上把她遞過來的包裹塞進包裡免得被淋濕。

  孟櫻看了看時間,決定先去微博把【返魂梅】的上新預告寫了,她習慣用鋼筆手寫,紙是最老舊的紅線豎排的信紙。

  【返魂梅】並不是指梅花,而是指代香氣猶如梅花的香品,又名韓魏公濃梅香,因韓琦所愛而傳香法,後惠洪又從蘇軾處得知此香方,傳于黃庭堅,黃庭堅以「返魂香」的典故將此香更名為「返魂梅」,是一種合香。

  她落筆寫道:「東坡得于韓忠獻家,知子有香癖而不相授,豈小鞭其後之意乎。洪駒父集古今香方,自謂無以過此。以其名意未顯,易之為返魂梅。」

  又附上香方,「黑角沉半兩、丁香一分、郁金半分(麥麩炒令赤色)、臘茶末一錢、麝香一字、定粉一米粒(即韶粉是)、白蜜一盞。各為末,麝先細研,取臘茶之半湯點澄清調麝,次入沉香,次入丁香,次入郁金,次入餘茶及定粉,共研細,乃入蜜,使稀稠得宜,收沙瓶器中,窨月餘,取燒久則益佳,燒時以雲母石或銀葉襯之。」

  她寫完後又把兩頁紙放在燈光下拍照,然後上傳微博:

  【香爐峰雪】v:

  3月上新:返魂梅。

  [圖片][圖片]

  在接手香鋪之前,她就已經是微博上小有名氣的博主,時常會寫一些書畫類的科普文章,一爐香開業後,她又增加了關於香料的科普,如不是有數萬粉絲作為後援,她的網店也沒那麼容易開的起來。

  因為id叫做「香爐峰雪」,原本是指白樂天的「香爐峰雪撥簾看」,可她開的是香鋪,不知什麼時候起,大家叫她「香老闆」,無端端一股旖旎的味道。

  微博一發出就叮咚叮咚提示音響個不停,她正在回復關於返魂香和返魂梅之間不得不說的問題時,布簾被掀開,霍雲松端了一個碗出來了。

  孟櫻一怔:「好啦?」

  「好了。」他把碗端到她面前放下,這讓她看見他的手,手指修長勻稱,指甲修剪整齊,她一看就笑了,這雙手可以寫字,可以摘芙蓉,卻不能洗菜掃地。

  但她如果以這樣的藉口拒絕未免太過輕率,孟櫻拿了湯勺又放下,斟酌著用詞:「你做了一碗白粥……」她面露為難之色,話含在口中半天才說,「可我不能總吃白粥的呀。」

  她以為婉拒的意圖已經十分明顯,誰知霍雲松說:「你有點感冒了,」說罷頓了片刻,孟櫻似在他眼中看見一閃而逝的笑意,「不是白粥。」

  不是白粥也最多放了一勺白糖。孟櫻那麼想著,還是舀了一小勺嘗了一口,一嘗就知道不是白粥了,只是味道有些奇怪,她回味了片刻:「放了醋和薑?」

  「是,還有蔥白。」霍雲松輕輕說。

  孟櫻咦了一聲:「神仙粥?」

  她果然記起來了。霍雲松唇邊難掩笑意,聲音比之前更低沉溫柔了一分:「是。」

  神仙粥是民間廣為流傳的經驗方,「糯米半合,生薑五大片,河水二碗,入砂鍋煮二滾,加入帶須蔥頭七八個,煮至米爛,入醋半小鐘即可」,要趁熱吃,或只吃粥湯。

  神仙粥對於感冒傷風的初級症狀有很好的治療效果,因此民間也有歌訣說「一把糯米煮成湯,七根蔥白七片薑,熬熟對入半杯醋,傷風治感冒保安康」。

  孟櫻捏著湯勺的手有點不知往哪裡放了,她記得自己好像在廚房外面咳嗽過一聲,卻沒有想到他聽見了,還特地煮了神仙粥給她吃。

  這不禁讓她想起了小時候,姑奶奶一直覺得藥是三分毒,因此幼年時但凡是有些咳嗽都會煮神仙粥給她吃,但老人家並不刻意挑去蔥白與生薑,所以她一時沒有嘗出來。

  霍雲松看著她略微怔忪的表情,亦是想起了當時孟櫻和他說起神仙粥時的情形來,她那時身體已經一日壞過一日,有一天和他玩笑說「小時候我姑奶奶說神仙粥包治百病,不如今天試一試,說不定閻王還能饒我幾天性命」。

  他就煮了這一碗神仙粥給她,糯米半合,生薑五片,七段蔥白,半鐘食醋,他以為她喜歡,可誰曉得她吃了一口就說吃不下了,他吃了剩下的粥才知道,味道實在算不上好。

  「對不起啊,」她那時對他笑,「其實這個其實一點兒也不好吃,我以前會偷偷倒了,再在白粥裡拌一勺白糖騙我姑奶奶說是神仙粥,但現在其實什麼味道都嘗不出來了。」

  想及此事,他問孟櫻:「好吃嗎?」

  孟櫻皺著眉毛:「不好吃。」

  霍雲松再也忍不住輕笑出聲,孟櫻抬頭看他,發現他眉梢眼角俱是笑意,這樣開懷的樣子讓她鬱悶不已:「有那麼好笑嗎,是不好吃啊。」

  他半蹲下來,與坐在椅子上的她對視,「對不起,那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

  又來了。

  孟櫻不由自主地往椅子裡挪了挪,像是要離他再遠一點兒似的,她想不明白,明明是一句沒有任何歧義的話,她不該理解成那樣的涵義,然而大腦卻不受控制,旖旎的猜想讓她臉頰發燙,連呼吸都急促了起來。

  她深吸了一口氣,趕緊回絕,「不行,你做的我不喜歡吃,請你回去吧。」

  霍雲松剛想說什麼,門外卻傳來一個中年女人的聲音:「櫻櫻啊,你在哪裡?」

  孟櫻一聽這聲音就皺起了眉頭,也顧不得霍雲松了,趕緊走出去:「大姑姑?」

  「櫻櫻在啊。」來人是一個打扮很時髦的中年婦女,酒紅色卷髮,漁網絲襪羅馬鞋,一臉精明相。

  孟櫻不鹹不淡地問:「大姑來有什麼事嗎?」

  「就是我前天微信上和你說的事啊,看你這孩子老不把長輩的事放心上,這態度可不對。」大姑喋喋不休嘮叨著,就是吃准了孟櫻像她生父,唯唯諾諾又好拿捏,若非如此,也不會被後面娶的老婆哄得連女兒都不要了,「大姑不是和你說你堂妹剛畢業嘛,要我說也不要她找什麼辛苦的工作,女孩子家家找個好男人嫁了不就好了呀。」

  孟櫻剛想說話,大姑卻不給她機會,「所以我說,叫她到她堂姐這裡來不就好了,你年紀大,也應該照顧照顧妹妹啊,而且你又分到了那麼大一筆錢。」

  「姑奶奶沒有留下錢。」這件事孟櫻已經強調過無數遍了,可是沒有人相信她,他們只認為她繼承了一大筆遺產卻不願意照拂親戚。

  「反正明天就讓你妹來你店裡上班吧,她小孩子家家不用開太高的工資,每個月兩千就行了,我明天讓她十點鐘過來。」大姑一張快嘴,不等孟櫻同意就自顧自把事情定了下來。

  孟櫻急了:「不行的呀!」

  「怎麼不行?」大姑冷笑,「你拿了那麼大一筆錢,還有那麼大一棟房子,就不肯幫幫你妹妹,你就那麼冷血?」

  孟櫻不善言辭,只能站牢一點不鬆口:「不行。」

  「為什麼不行,你不是招人嗎,還是你看不起你妹妹?」大姑一張利嘴不饒人。

  「老闆娘。」霍雲松走出來,「有客人問還有沒有木樨香。」

  孟櫻下意識答道:「這是去年做的了,應該還只剩一盒。」話一出口她就明白了霍雲松的用意,也顧不得多想,先打發了難纏的大姑再說,「大姑,我已經招到人了,連合同都簽了,我付不起兩個人的工錢的呀。」

  大姑狐疑地看著霍雲松,縣城上的人她都認識,但從來沒有見過他,嘴上就說得難聽了起來:「櫻櫻,肯定是親戚自己人才能信啊,你還年輕,別被人說幾句好聽的話給騙了,誰知道是什麼不三不四的人啊。」

  「有什麼不好的呀,我一個人住在這裡,有人搬搬抬抬也是好的呀,而且他是我大學同學,不是什麼不三不四的人。」孟櫻才不願意讓那個心比天高家裡油瓶倒了都不扶的堂妹來店裡幫忙,那是她白給工資還要伺候千金小姐。

  霍雲松唇邊閃過一絲笑意,孟櫻的生父軟弱,爺奶偏心,姑姑們又是精明角色,她不受長輩歡喜,要不是這樣,前世也不會在病重時無人照料,只能到寺廟裡去等死。

  但在他眼裡,再精明的小市民也不過爾爾,不必先急著解決他們,當務之急是在她身邊安頓下來。

  大姑沒達到目的豈肯甘休:「小小年紀就曉得和男人同居了,你骨頭真是賤的來。」

  孟櫻被她這樣難聽的話氣得眼睛都紅了,她性子上來了,緊咬著牙也不鬆口:「不關你的事。」說完砰一聲就把人給關到門外了,可背一靠上門扉眼淚就要掉下來了。

  霍雲松啞然失笑,但看她都落淚了也捨不得,輕言慢語哄她:「不生氣了,為這種人有什麼好生氣的。」

  「又關你什麼事了。」孟櫻沒好聲氣,推他一把,「你走開啊。」

  她連發脾氣都是帶不了潑辣氣的,怎麼能不受人欺負呢。

  霍雲松就好脾氣地笑:「你答應用我了的,不能反悔的。」

  「試用期工資500塊,做不好叫你吃排頭。」她還記得不能在新員工面前哭,抹了抹眼淚,故作惱怒瞪他一眼。

  霍雲松好幾秒的時間沒說話,像是在衡量,實際上是有意裝給她看,免得答應得太快惹人疑竇,半晌才說:「也行,那試用期多久?」

  「三個月!」她說,「你不做現在就可以走。」

  「做啊。」他氣定神閑地說著,唇角有令人遐想的笑意,「我會做的事有很多。」

  「最好是這樣。」她摔了簾子出去,等過了半分鐘,突然轉身進來,臉頰緋紅,「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一眨眼,像是沒有明白:「什麼?」

  孟櫻咬著嘴唇端詳他半天,總覺得那不是自己的錯覺,可要真論起來,他偏偏什麼也都不曾說,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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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08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3 PM 編輯

第3章 蓬蒿尖燴荷花豆腐

  開工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買菜做飯,孟櫻給了他一個零錢袋:「去買今天和明天的菜回來,不許超過,如果買的不好我就趕你走。」

  霍雲松忍著笑接過來:「好的,我去買菜了,你還要不要買點其他的?」

  「不要。」孟櫻看了看天色,雨不知什麼時候就停了,「菜場就直走在第二個路口左拐,過紅綠燈那邊就到了,你不認識就問路吧。」

  「好。」

  霍雲松前腳剛走,孟櫻就接到了陶柏的電話:「親愛的sakura麼麼噠,你在幹什麼呢,畫兒畫好了沒有?」

  孟櫻對於他的不正經很是無奈:「還沒呢,你急著要呀?」

  「不急,我就問問你開始畫了沒有,咱們走得可是高端定制的路線,怎麼可以隨隨便便交工呢?」陶柏是孟櫻的大學同學,家裡做瓷器生意,專門為有錢人家定制各式各樣的瓷器。

  據他所說,買家裡要求低一點兒的僅僅是對花紋裝飾諸多挑剔,如果是懂行的,那就連燒瓷的用哪裡的土都要講究,好在後者少之又少,多半都是跟風,連五大名窯都說不全。

  可再不懂行的人對於花樣總是看得見的,按照陶柏的說法就是:「一個個花樣賊多,有個老女人還問我能不能鑲金絲,我去,這審美我也是跪了啊!」

  為了滿足這些行外人挑剔的眼光,他在開除了無數設計師後,拉上了孟櫻合作:「你有技術我有資本,做成一單我給你分紅啊!」

  他家裡做了幾十年生意了,公司有口碑有人脈,孟櫻和他合作只需要專心畫圖就能賺到不菲的抽成,從大學開始和他合作也有兩年時間了,兩個人也從純粹的工作拍檔變成了生活裡的好朋友。

  陶柏總掛在嘴上的一句話就是「如果不是我媽攔著,我真想娶你算了,萬一有人挖我牆角呢」,但這句話孟櫻也就聽聽而已,陶柏性格雖然好,但家世卻在省城裡也排的上名號,他母親是日本知名財團的千金,怎麼看得上她這樣的小家碧玉。

  「sakura,這牡丹你就篤悠悠慢慢畫,就怎麼富麗堂皇怎麼畫,買家老有錢了。」陶柏在電話那頭嚷嚷,他是中日混血,說話的時候是中日文混合也就罷了,偏偏還要帶點兒方言,怎麼聽怎麼搞笑,「這年頭人有錢了還不滿足,非要有文化不可,你說你三十年前還是土地裡刨食的農民,現在學人家世家大族幹什麼。」

  孟櫻就笑著說:「他們學,我們好做生意呀。」

  「這倒是,而且這樣的傻多速多來幾個才好,一個個都學京城那幾家的做派,我生意也別做了。」

  兩個人說了會兒正事,陶柏就問:「怎麼了,剛才聽你接電話不開心啊,是不是還沒招到人,不然我給你招一個,我這兒大學生多得是。」

  「人家大學生肯到我這裡的呀?」孟櫻也不瞞著他,「剛剛來了一個人,我覺得挺奇怪的。」

  陶柏精神一震:「怎麼,看著不懷好意?趕緊報警啊!」

  「也不能說不懷好意,就是他這樣的人會來我這樣的小店裡怪奇怪的。」孟櫻托著腮說,「我看到身份證了,叫霍雲松,網上查了一下好像也沒什麼不對的。」

  陶柏咦了一聲:「這個名字我好像聽過。」

  「你聽過?」

  陶柏仔細回憶了一下,一擊掌:「想起來了,小時候我見過,他們家之前好像出了點事兒啊,哎,那個人是不是高高白白帥帥的但是沒有我帥的那種?」

  孟櫻忍俊不禁:「都什麼和什麼呀,到底怎麼回事,你真的認得呀?」

  「現在當然不認得了,好多年沒見了,聽說一直在外面讀書,前兩個月剛回來,還沒來得及見個面呢,就出事了。」陶柏雖然沒有刻意打聽,但這件事也算是一樁新聞了,「他們家原本也是做生意的,結果不知道怎麼的牽扯進了官司裡,家裡所有資產都被凍結了,他爸坐牢了,繼母才二十八歲,立馬卷了家裡的錢和情人跑了,就剩他一個。」

  這樣的事情離孟櫻太遙遠,她輕輕啊了一聲,不知道怎麼說:「他媽媽呢?」

  「死了呀,懷孕的時候老公帶小三進門,氣死了唄。」陶柏一撇嘴,「聽說霍家本家治家很嚴,到這邊就爛成這樣了,切。」

  孟櫻突然對自己之前惡劣的態度感到愧疚:「這樣啊……」

  「哎,我就隨便一說,指不定同名同姓呢,不過如果是他也不稀奇,聽說他們家是被人搞了,他要不就躲出國要不就躲鄉下,不過挺慘的,大少爺當了那麼多年……」陶柏話還沒有說完,孟櫻就聽見腳步聲,往外一張望發現是霍雲松回來了。

  她不知怎麼的有點心虛,壓低聲音匆匆說了句「我有事先掛了微信聯繫」就把電話給掛了。

  在霍雲松走進來的幾步中,她咬著嘴唇,只覺得心撲通撲通亂跳,為自己偷窺了別人的秘密而面紅耳赤,雖然說任是誰看到這樣一個人來她這樣的小店裡面試總會覺得奇怪的,可現在想想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個人都有難言之隱,何必咄咄逼人非要追根究底呢。

  霎時間,她就決定把這件事藏在心裡,絕對不會主動說出來叫他難堪。

  可主意很美,她卻不是一個能很好掩飾自己想法的人,霍雲松一回來就看出來她的態度有所改變了。

  她現在對他溫和了很多:「東西放這裡吧,我帶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間。」

  霍雲松佯裝沒有發現,但心裡已經有所猜測,孟櫻所有的社會關係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個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雲松」,此時此刻早已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麼關係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來,他其實什麼都不曾說過,一切都是別人妄自揣測罷了,有趣的是,從別人口中說出來的話要遠比他刻意解釋令人信服得多。

  現在的孟櫻恐怕已經接受了他對「霍雲松」的設定安排,對於他身無分文來到這個小縣城的目的不會有太多的疑慮。

  以及,這樣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會引起她作為女性的同情與憐憫,寒冰化凍,一旦開始,就再也結不成冰了。

  孟櫻不曉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對於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點後悔:「你身上有錢嗎,我可以預支給你一點工錢。」

  他溫柔地應下來:「好啊,我只有幾件換洗的衣服。」

  孟櫻預支給了他一個月的工錢,霍雲松只收了一張鈔票:「我沒有要花錢的地方,去買些生活用品就夠了,這些就請老闆娘幫我收起來吧。」

  「毛巾牙刷嗎,不用買了,我有新的。」孟櫻趕緊給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來。

  霍雲松接過:「我一會兒再收拾,你餓不餓,我去給你做飯吧。」

  「我去吧。」孟櫻有點難為情,覺得自己像是一個苛刻的壞老闆,霍雲松笑著問,「你不是在畫畫嗎,我去吧。」

  說罷不容分說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換了筆洗裡的清水才離開。

  他今天買菜的時間已經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經沒有早晨新鮮,幸好他下午在鍋裡看見還有半碗雞湯,正好拿來與野菜一起做湯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世界各地的珍饈都輕易嘗遍,自己更是從來不進廚房的,連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後來的二十年,晨鐘暮鼓,青燈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滿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為不沾葷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東西。

  那個時候他就想過,如果孟櫻還活著,那麼就算是粗茶淡飯,布衣舊書,隱姓埋名一輩子都是好的。

  他現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裡,田地裡的野菜正好,早市沒趕上的農民們下午也有賣新摘下的野菜,他買了馬蘭頭,可以和豆腐乾切丁後清炒,如果有春筍更佳。

  他也買了蓬蒿,《紅樓夢》裡晴雯說蓬蒿無論是炒雞肉還是炒肉絲都油膩,所以不如做湯。先用火腿汁點豆腐漿,在把雞湯倒入鍋內煮沸,然後一勺勺舀起豆腐漿在湯內凝結成花瓣。

  這是他頭一次做,第一次做壞了,他也不氣餒,俗話說治大國若烹小鮮,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沒有道理後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與豆腐一同放入雞湯中,再加鹽、紹酒、薑汁,火上燴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燴荷花豆腐。

  她中午還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櫃裡,熱一熱就好吃了。

  「吃飯了。」他的聲音打斷了她的作畫,孟櫻小心翼翼地將筆擱在了筆架上,她的牡丹圖已經有了雛形。

  吃飯的地方就是正廳,普通人家沒有那麼多講究,就是一張八仙桌,待客吃飯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紀的老東西,可木頭品質好,幾十年了還堅固得很。

  霍雲松先給她盛了碗湯:「喝湯暖胃。」

  「呃,好。」孟櫻要接過來,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沒有在意,以為自己接過了碗後他會鬆開,沒有想到他的無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櫻像是被燙了一下似的抽手,惱羞成怒地看著他。

  霍雲松像是什麼都沒發生似的把湯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還關切地問:「是不是燙到了?」

  孟櫻咬了咬嘴唇,懊惱地低下頭去:「沒事。」

  「那就好。」霍雲松輕輕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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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17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5 PM 編輯

第4章 建盞

  不知不覺,天色漸暗,霍雲松在廚房裡洗了碗出來,就看到孟櫻在伏案畫畫,她從小就愛獨處,不似其他孩童一樣樂衷於玩耍嬉戲,更喜歡看書畫畫,或者幫姑奶奶制香。

  一個人待得時間久了,漸漸也就不善言辭,不大懂交際,人人都覺得她性子綿軟好欺負,從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虧。

  要霍雲松說,這樣的性格並不壞,若是孟櫻有父母疼愛,家中又經濟寬裕,無憂無慮一生未嘗不好,可惜她母親移民,父親另娶,平白繼承的遺產又招了親戚眼紅,怎麼能不被算計?

  不過,既然他來了,那麼她這樣就沒有什麼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辦法叫她強硬起來,只是如果是這樣,要他回來幹什麼?他舍掉了榮華富貴,舍掉了身份地位,隱姓埋名在這小縣城裡,不就是想換她這一生的平安無憂嗎?

  霍雲松站在陰影裡,靜靜凝視著她的側顏,她全神貫注在牡丹圖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窺視。

  阿櫻現在這樣,多好啊。

  廚房的燒水壺發出一聲悠鳴,霍雲松提了一壺水回來替她續茶,孟櫻喝茶用的是闊口小足的建盞,因為瓷胎和釉料含鐵量高,燒制就成了深藍色,還有獨特的兔毫紋,在燈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處,十分美麗,是宋代文人最喜愛的茶具之一。

  但茶壺卻是尋常,只勝在精緻小巧,約莫是店鋪裡隨便買來的,和茶盞都不是一對,霍雲松覺得好笑,早些年他在家喝茶規矩不少,後來出家了就很少喝茶,一杯白水也可,哪裡還有那麼多講究。

  不過,端茶倒水於他而言雖然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可這替人倒水是破天荒頭一回,他自己不覺得什麼,把孟櫻嚇著了。

  她說「不用」,想抬手想把茶壺移開,沒想到情急之下卻打翻了茶壺,眼看滾燙的熱水就要灑到她的手上,霍雲松當機立斷,直接一把握住了她的手,半盞熱水就潑到了他的手背上,立刻就紅了一大片。

  孟櫻這時也不記得自己的手被人攥在手裡了,連忙推一推他:「去沖一沖冷水,疼不疼?」

  「沒事。」他並不想鬆開手,剛才他不是不能把茶壺打翻到另一側去,可如果是這樣,一來她的畫肯定就泡湯了,二來怎麼能握到她的手呢,為了這個,吃點皮肉之苦算什麼。

  只可惜孟櫻又催促了一聲,他也知道欲速則不達,只能戀戀不捨松了手。

  孟櫻心中歉疚,跟著他進了衛生間,擰開水龍頭給他沖水:「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是我對不起,嚇到你了。」霍雲松微微垂頭,目光始終停留在她搭在水龍頭上的玉手上,這樣的纖纖玉指,令人心生旖旎之念。

  孟櫻卻不知道他的心思,她想了想,去廚房打了一個雞蛋,只留下雞蛋清在碗裡端來:「我給你塗一下吧,這個很有效的。」

  霍雲松唇邊難掩笑意,低聲說:「好啊。」

  孟櫻指尖沾了雞蛋清液塗到他的手背上,肌膚相觸的地方是滑膩的雞蛋清,可她的溫度卻實實在在得傳了過來。

  霍雲松趁著她低頭專心的時候,輕輕吸了口氣,他到今天還記得她的屍身在他懷裡一點點冷下去,到最後四肢僵硬,讓他不忍多看。

  他現在最害怕的就是她冰冷的一雙手。

  「我沒事了。」他突然說,「你的手很冷。」

  孟櫻縮了縮手,以為是自己的手讓他覺得冷了:「我的手太冷了嗎?」

  「我沒事了。」霍雲松洗掉雞蛋清,低頭注視著她的眼睛,孟櫻果然感覺到局促,她之前緊張之下沒有注意到自己和一個剛認識一天的男人共處在這樣一個狹小的房間裡,現在發覺了便覺得渾身不自在。

  她退後一步說:「那你再沖一下,如果還疼的話就去買個藥膏吧。」

  霍雲松點點頭,她如釋重負,慌忙轉身離開了。

  發生了這樣一件事,孟櫻也沒有心情畫畫了,她把桌子收拾乾淨,對走出來的霍雲松說:「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被子在櫃子裡,我剛曬過的。」

  「好,那我來關門吧。」

  孟櫻也不和他搶,等他把門窗都鎖緊後說:「我平時九、十點鐘才開門,如果你要去吃早飯的話,鑰匙在這裡。」她示意他看一個花瓶,鑰匙就塞在瓶子裡,她又拉開櫃檯的一個抽屜,「這裡是零錢,你明天要去買菜。」

  「好。」

  兩人一前一後進了後面的小樓,樓梯雖然是加固過的,可踩上去依舊會發出吱呀一聲響,霍雲松走在孟櫻後面,兩個人的影子投在雪白的牆壁上,靠得極近,孟櫻心慌意亂,不由加快了腳步,霍雲松還扶了她的手臂一把:「慢點。」

  他扶著她的手不放開了,孟櫻更覺懊惱,覺得這少少的幾階樓梯漫長極了,好容易走完了,忙說:「沒事的話我先休息了,明天見。」說罷迅速掩了門進屋,還從裡面反鎖了。

  可剛一鎖門她就想起來一件糟糕的事,神情懊惱:「怎麼把這個忘了。」

  對面那間房是她少女時期居住的,裡頭的傢俱和被褥都是她用過的,原本以為來的會是個女孩子,可現在想一想是一個男人住在她從前的閨房裡,怎麼都覺得奇怪。

  可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她只能催眠自己把這件事情忘掉。

  而霍雲松是一眼看去便覺得有點好笑,因為那還是上個世紀的人才用的綢緞被面,她用的是杏色鳥雀的花紋,東西自然是好東西,可已經落伍太久了,裡面的棉絮還是手彈的棉花,厚實還是厚實的,就是有點重了,霍雲松自打出生就沒有用過這樣的被子。

  但想一想那是她曾經用過的,再老舊的東西都生出一股香豔的味道來,他甚至想著,這綢緞被面上是否還殘留著她的脂粉香氣?

  唉,蓋著這樣的被子,怎麼能讓人安安穩穩的睡覺呢。

  這註定是個不眠之夜了。

  次日清晨,霍雲松一早就起來了,早上六點鐘,菜場上賣菜的人卻不少,比起昨天的晚市,早上的菜可要新鮮得多,魚也好。

  回來的路上也沒忘記在早餐攤子上買豆漿,老闆問:「要不要燒賣,剛蒸好。」

  「好,謝謝。」

  「小夥子不是本地人啊,看著眼生。」縣城地方小,因為經濟不算發達,也沒有太多的外地人,本地人彼此之間都熟悉,就算不認識一個人,拐個彎的親戚總是認識的,老闆一眼就認出了霍雲松是個生面孔。

  霍雲松輕笑著說:「是,我剛來這裡。」

  「走親戚吶?」

  「我在弄堂裡面的那家香鋪,打工。」最後兩個字有點陌生,霍雲松顯然也沒有想到會給自己安上這樣的名頭,說著自己先笑了。

  老闆聽他一說就想起來了:「孟家老太的香鋪啊,是阿櫻在管吧。」孟櫻離開這裡有一段時日了,但街坊鄰居卻還記得那個安靜的小姑娘。

  「是的,以後請多關照。」霍雲松接過了老闆打包好的豆漿燒賣。

  等孟櫻起來的時候就看到廚房裡還溫熱的豆漿燒賣,她倒了一碟醋,心想雖然性別和她預想的不符,但這新來的店員還是很勤快的,那家燒賣不好買,等她起床的時候早就賣完了,倒是好一段時間沒吃到過了。

  吃過早飯去前廳時,地上都已經打掃乾淨了,她昨天沒有來得及清洗的筆和顏料都整齊地收好,霍雲松在架子前抽出一個個香盒,清點香的數目。

  「老闆娘,返魂梅已經沒有了。」他打開香盒給她看,裡面只剩了兩支線香。

  孟櫻嘗試新制返魂梅時不敢多用材料,生怕做出來不好就浪費了,調出的香粉也只做了十來根線香方便送人,也在這些天陸陸續續送給了客人,沒想到回饋不錯,大部分人都表示很期待她的新香品。

  可等她查看材料時才發現,麝香沉香什麼的還好說,白蜜卻沒有了,煉蜜不難,但卻考驗功夫,她正準備盥手,大姑的聲音卻隔了老遠就傳來:「櫻櫻啊!我和你說……」

  孟櫻下意識地皺眉,霍雲松對她微微笑了笑:「你進去忙,我來招呼客人。」

  他的笑意並不深,甚至語氣也並不強烈,眼神亦很平和,但孟櫻就是在那一剎那被他說服了,她點點頭,轉身進了右廂房的工作間。

  她前腳剛走,孟大姑就進了門,一隻腳剛跨進門檻,就看到有人站在她不遠處,她以為是孟櫻,上前一步就想理論:「櫻櫻我和你說,找外人哪有自家親戚靠譜……」

  屋裡的光線稍暗,她慢了一秒鐘才看見面前的人不是孟櫻,而是比她高了一頭的霍雲松,他不動聲色:「歡迎光臨。」

  孟大姑是市井中修煉的厚臉皮,乍一看霍雲松是怵了幾秒鐘,可在這樣的小店鋪裡,她能猜出他是誰?當下就指著他罵:「是不是你騙了我侄女,讓她招你做工,我一看你就不像是好東西,當心我去派出所報警抓你。」

  「不好意思,老闆娘不在。」霍雲松說,「請回吧。」

  孟大姑心裡更是懷疑:「你是從哪裡來的,我以前沒見過你?」

  正說著,孟大姑的女兒不情不願地跟了上來:「媽!誰要來表姐這裡打工啊,我……」她一句話還沒有說完,猛然一見霍雲松,頓時瞠目結舌,只覺以前見過的校草歐巴都成了糞土,哪有眼前的人風華氣度,於是話到嘴邊硬生生都給吞回去,立刻露出一張笑臉來,「媽,表姐呢,你和她說我可以在這裡打工,工資不用太高。」

  孟大姑拍了拍女兒,目光炯炯盯著霍雲松,壓低了嗓門:「說,你是不是沖著阿櫻這套房子來的?我告訴你,算計我們家的東西,沒門!」

  霍雲松面色不變,心中卻冷笑起來,孟大姑現在算計的是孟家姑奶奶留給孟櫻的這套房,以後算計的可是孟櫻的命!

  這套房子算什麼,四五線小縣城的一套房最多不過一百多萬,真正讓孟大姑起了貪婪之心的是京城來的一個消息,一個關於「振靈香」的消息。

  振靈香這個名字或許生僻,但另一個名字「返生香」一聽就知道是什麼,振靈香不如返魂香那麼有名,但實際上有異曲同工之妙。

  差別只在於,根據記載,返魂香一點,埋在土裡的死人都會復活,死亡八十年後才無法複生,而振靈香的效果要微弱許多,《十洲記》裡記載,死者未滿三日,聞之即可復活。

  返魂香玄妙不可言,只在典故中出現過,因此有人認為返魂香早已在歷史中失傳,可次一等的振靈香卻還在世間流傳,那人身居高位,自然有人效犬馬之勞,一直在秘密搜尋這種神奇的香料。

  後來不知怎麼的,一個鷹犬得知孟家這位寡居的老姑婆藏有振靈香,所以化名來到孟家人身邊,暗中透露說是一種非常昂貴的香料,所以他會出千萬高價收取。

  孟大姑心眼活絡,一聽就有了想頭,用盡手段想把那塊香料搞到手,從此一家人飛黃騰達。

  前世,他此時仍在北京,從不知有孟櫻這個人,她無法應付如狼似虎的家人,一次次讓步,她的命運就仿佛就在此被下了詛咒,越來越糟,越來越難,到最後……紅顏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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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21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6 PM 編輯

第5章 煉蜜

  「那我也告訴你。」霍雲松輕輕說,「離阿櫻遠一點。」

  孟大姑這樣潑辣的人怎麼聽得下這種話:「你威脅我?!叫櫻櫻出來,我讓她開除你!」

  她聲音那麼大,孟櫻怎麼可能聽不見,她在後面躲了會兒,覺得躲不下去了,掀了簾子進來:「大姑,你幹什麼呀,一早在我這裡吵,我還要做生意的呀。」

  「你做什麼生意啦,半天也沒有個客人上門,還有你這個新招的人哦,真是不識相,我和你說,外面的人哪裡有自己人好啊,你看蓉蓉都來了,你把他開掉吧。」孟大姑理所當然地提出了要求。

  孟櫻怎麼肯:「這不行的,大姑你不要說了,不行就是不行的。」

  霍雲松知道她就算是急了也說不出什麼理由來,因此她一說完就接話說:「老闆娘和我簽了合同的,如果她沒有任何理由開除我,必須賠我兩個月的工錢。」

  「對的呀,我哪裡有錢賠。」孟櫻並不笨,只是總不知道如何和人爭執,霍雲松一起頭她就能順著往下說了,「大姑你也知道我爸不給我錢的,我沒有錢的呀。」

  孟大姑卻伺機打探:「阿姑不是給你留了錢啊。」

  「買了墓地就花完了。」孟櫻這是大實話,現在不僅房價要漲,公墓的價格也節節攀升,姑奶奶對她好,現在人死了,孟櫻唯一能做的就是為她挑一個好的墓地,所以留下來的錢基本上都在裡面了。

  孟大姑追問:「那其他值錢的都沒給你留啊?」

  「只有這家鋪子呀,我要靠它吃飯的,大姑你再這樣我做不成生意了,我回去和爺爺說。」孟櫻沒辦法,只能搬出家裡的長輩來。

  孟大姑投鼠忌器,她是有點想占孟櫻的便宜,但孟櫻的爺爺也就是她爸多重男輕女她是知道的,要是被老頭子知道了,錢肯定留著給兒子,她們幾個做女兒的一分錢都分不到。

  她只能暫時閉嘴,但把尹蓉推過來:「那你要照顧一下妹妹的,就讓她在你這裡幫幫忙吧。」

  「我招人了呀。」孟櫻指著霍雲松說,「他一個人就夠了。」

  孟大姑說:「可以幫你管管帳什麼的。」

  尹蓉小雞啄米似的點點頭:「對啊姐,我幫你收收錢什麼的沒問題。」

  霍雲松就笑:「不是說這裡半天都沒有一個客人嗎,哪裡需要別人管賬。」

  孟櫻忙不迭點頭:「就是呀,我自己管就好了。」

  尹蓉不死心,偷偷看了霍雲松一眼,眼珠子一轉,她幹什麼要來這裡看表姐臉色呢,又不是不能上門了,既然是親戚,孟櫻還能攔著她過來不成?這麼一想,她才不願意留在這個小鋪子裡受罪呢,趕緊捅一捅孟大姑:「算了媽,我和你說,有人給我介紹了銀行裡的工作,總比這裡做好啊,錢拿得多。」

  孟大姑將信將疑:「真的假的?」

  「當然是真的,介紹的是一直追我那個。」尹蓉得意地笑,「他爸是銀行經理。」

  孟大姑一琢磨,的確是銀行裡做事更體面,她心裡有了主意,嘴上卻不饒人,非要埋汰孟櫻兩句:「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等你吃了虧別回家來哭。」

  孟櫻巴不得她趕緊走,哪裡還管她講了什麼,一直到她們母女兩走得沒影了才鬆口氣。

  霍雲松給她倒了一杯水,孟櫻接過來,抿了抿唇,似是有點難為情被他看到這樣的事:「謝謝啊。」

  「一杯水而已。」霍雲松就當不知道她是在謝自己出言相幫,雲清風淡。

  孟櫻也沒有做好和他說家裡事的準備,見他那麼體貼,感激地笑了一笑,小口小口喝著水。

  霍雲松唇角微微上揚,就算是接下來的日子都不得太平,但只要他陪伴在她身邊,那又有什麼需要畏懼的呢?

  吃過午飯,孟櫻斜靠在榻上打盹,霍雲松說:「困就回去睡好了,我來看店。」

  「不能再睡了,今天起得晚。」孟櫻被困意侵襲,不得不站起來找些事做,「我去煉蜜了。」

  蜂蜜是調香中不可或缺的材料,她每過一段時間就會熬制,而煉蜜的細節也有詳細的記載:

  「白沙蜜若干,綿濾入磁罐,油紙重迭,蜜封罐口,大釜內重湯煮一日,取出,就罐於火上煨煎數沸,便出盡水氣,則經年不變。每斤加蘇合油二兩更妙,或少入樸硝,除去蜜氣,尤佳。凡煉蜜不可大過,過則濃厚,和香多不勻。」

  她一向用古法制香,以求還原古時韻味,這些都是做熟了的,但倒進瓷罐裡的時候蜂蜜漏了一點出來,她手指一滑,差點把罐子摔個粉碎,幸好及時有人伸了手過來拖了一把。

  「我來吧,這個很重。」霍雲松提起罐子,孟櫻也不推辭,摁住過濾網,這樣一來,難免有蜂蜜就順著她的指尖滲了下去。

  霍雲松目不轉睛地看著她的手,孟櫻要畫畫,要制香,所以手腕上什麼飾物都沒有,但指若青蔥,手腕白皙,讓他不禁想入非非,若是她纖手破新橙,那又該是怎麼樣美麗的畫面?

  等倒好蜂蜜又密封後,孟櫻才去洗手,霍雲松眼眸微垂,不露聲色地拿過了那條擦手的毛巾,等孟櫻洗乾淨手後就看到他呈著擦手巾遞過來,她局促地笑了笑,顯然不習慣有人對她這樣大獻殷勤:「謝謝。」

  她想把毛巾接過來,沒想到霍雲松手掌一合,把她的雙手裹到了毛巾裡,然後隔著薄薄的毛巾,將手指插入她的指縫中,從指根開始,一點點用毛巾拭淨水滴。

  孟櫻渾身不自在,覺得好像是被他握住了雙手,說不出得親昵:「我自己來就好了。」

  「這樣比較乾淨。」他若無其事地替她擦乾了手,再把毛巾掛回去,面上不見一絲一毫的異常。

  孟櫻總覺得兩個人相處時有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氣氛,她有點心慌,給他指了活做:「你去前面看著店,有客人來了怎麼辦,這裡我自己就行了。」

  「好。」霍雲松也不著急,他素來沉得住氣,對孟櫻,十年八年都不嫌長,要緊的是徐徐圖之,不能讓她生了反感。

  他一走,孟櫻就松了口氣,接著煉蜜,接下來的工作沒有技術含量,她很快就做好了。

  春日無事,吃過中飯便可以歇一個午覺,孟櫻在書房的榻上睡了個午覺,醒來便發現霍雲松坐在窗邊的太師椅裡讀書,窗外是冒了新芽的石榴樹,陽光照進來,為他的側顏渡上一層柔和的光暈,像是宣紙上滴落墨漬的毛邊兒。

  坐中佳士,左右修竹。

  不期然的,孟櫻腦海中竟然浮現出這樣的一句話。

  「醒了?」霍雲松注意到這邊的響動,擱下手裡的書去為她倒了杯蜂蜜茶,「潤潤喉嚨。」

  孟櫻接過茶杯,略有些靦腆地低下頭去:「謝謝。」

  「你才睡了一會兒。」霍雲松看了看鐘,「不到四十分鐘,還可以再休息一下。」

  孟櫻搖了搖頭:「睡醒了,你在看什麼書?」

  「我從書架上拿的,抱歉,沒有事先徵求你的同意。」霍雲松歉意地欠欠身。

  孟櫻連忙擺手:「沒關係的呀,你隨便看好了……你在看《文選》?」

  「是。」霍雲松唇邊漸漸浮上來一絲笑意,「讀諸集宜春。」

  孟櫻一怔,「讀經宜冬,其神專也,讀史宜夏,其時久也,讀諸子宜秋,其致別也,讀諸集宜春,其機暢也」,雖說不是什麼生僻的典故,但也不是「春花秋月」誰都能說上來的。

  她記得陶柏曾經說過,這年頭有權有錢的不稀奇,上個世紀借著契機白手起家的人不在少數,可因著誰都知道的緣故,這些人家論起家學淵源來卻差得遠,早些年還好說,現在盛世太平了,是新貴還是世家,一目了然。

  像是陶柏好了,哪怕他再不學無術,外家與日本皇室沾親帶故,從小便是耳濡目染,那年夏夜,他開車送她回宿舍,恰巧天空一輪明月,他隨口就來一句「蛸壺やはかなき夢を夏の月(章魚壺中夢黃粱,天邊夏月)」。

  想到這裡,孟櫻對陶柏的猜測愈發肯定起來,但越是知道,她越不能露出來,只能佯裝什麼都沒有想到似的對他笑了笑:「是呀,那你看好了,我去畫畫了。」

  「好呀。」霍雲松收回了視線,他心思縝密,不過用一句看似隨意的話便試探出了孟櫻的態度。

  一切如他所料,哪怕今後他露出再多不合情理的地方,孟櫻恐怕也不會追問下去,不僅不會追問,她反而會盡心盡力替他圓場,生怕他知道她已經知曉了所謂的真相而尷尬起來。

  這樣算計人心未免落于下成,但如今霍雲松一無所有,如果不步步為營,機關算盡,又怎麼能順利在她身邊安頓下來,以謀後事呢?

  何況要博取佳人歡心,難道傻不愣登剖出一顆心來就會有人要了嗎?愛情何嘗不需要手段,只要他記得自己的真心,那就永遠不會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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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26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7 PM 編輯

第6章 餛飩雞

  春季萬物生長,蕭索了一個冬天的花盆總算熱鬧起來,孟櫻種的海棠芍藥都發了芽,天井中隱隱可見一片嫩綠,十分可愛。

  她習慣在天氣最好的下午洗頭髮,剛倒了水就聽見外面尹蓉的聲音:「我姐在嗎?」

  霍雲松答:「在洗頭呢,你有什麼事?」

  「沒什麼事兒還不能來了,這是我姐的店。」尹蓉在櫃檯上挑挑揀揀,「不是香鋪麼,怎麼什麼都沒有,我姐怎麼做生意的?」

  從正門進屋,首先看到的就是一個七星斗櫃,與藥鋪十分相似,但格子裡裝的都是香料,每一格都貼著標籤,右邊靠牆是一排櫃子,上面擺放著花瓶與一套爐瓶三事,牆上掛著一幅孟櫻臨摹的一幅《簪花仕女圖》。

  左手邊是一個博古架,擺著一些擺件,有根雕玉瓶,還有……一個怎麼看都是古玩攤子上撿來玩的疑似青銅器的哆啦a夢,底部還有小篆刻的「乾隆年制」,霍雲松覺得孟櫻買這個回來實在是童心未泯。

  「你要什麼?」對於尹蓉的來意,霍雲松是心知肚明,但他並不戳破。

  尹蓉眼珠子一轉:「那你給我介紹介紹好了。」

  霍雲松對孟櫻有無限耐心,卻不代表他對其他人也有,遂淡淡說:「你不是來找你姐的呀?」

  「我是來找你的,你看不出來嗎?」尹蓉大大方方承認了,「我叫尹蓉,你叫我蓉蓉就行了,你叫什麼?」

  霍雲鬆手肘撐著櫃檯,示意尹蓉靠近,她果然受到引誘,情不自禁走過去,只聽他說:「尹小姐,我的目標是你姐姐。」

  尹蓉被孟大姑灌輸了不知道多少陰謀論,一聽這話就炸了:「你是沖著我姐的家產來的?我告訴你,她也就這套房子,她媽在國外給人家帶小孩,她爸才不認她這個賠錢貨呢,呵。」

  「那又怎麼樣?」霍雲松反問,「我一無所有,想留下來,只有你姐姐能幫我,你能嗎?」

  尹蓉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恨恨看了他一會兒,看到孟櫻出來便告狀:「姐,你快把他趕出去,這個人就是沖著你的錢來的,他個小白臉!」

  「蓉蓉!」孟櫻心裡是認定霍雲松「落難」的,生怕他聽見這句話心裡不好受,趕緊打斷她,「你胡說什麼!你來幹什麼呀?」

  尹蓉知道勾搭霍雲松沒戲就想趕緊把他弄走,孟家的東西可決不能讓外人分了去:「姐你相信我,是他剛才親口承認的,他就是惦記著你這邊的房子呢!」

  「蓉蓉,你再胡說我生氣了,你沒事就回去吧,我忙著呢。」孟櫻調頭就往裡走,不肯繼續聽下去。

  尹蓉氣個半死,恨恨地看著霍雲松:「你把我姐哄得倒是好。」她走到門口又不甘心,扭頭丟下狠話,「算你厲害,你給我等著。」

  霍雲松瞥了她一眼,一個字都沒有多說。

  孟櫻聽見沒有聲響便重新折返回來:「蓉蓉走了?」

  「是啊。」

  「她就是這樣喜歡胡說的,你不要放在心上。」孟櫻是半分都不信尹蓉說的話,還擔心霍雲松聽著會不舒服,可又不知道怎麼解釋,站在那裡為難極了。

  霍雲松微微笑了笑:「我沒放心上,倒是讓你擔心了。」他的目光滿含歉意,反倒是讓孟櫻不好意思起來:「那我去洗頭了。」

  說罷匆匆放了簾子走了出去,一眼都不肯多看他。

  霍雲松低頭輕輕笑了笑,尹蓉和孟大姑精明世故,算計來算計去無非都是錢,和他們說話自然也是只談錢最方便,如今曉得他一無所有,孑然一身,就算品貌再出色,孟大姑和尹蓉都不會考慮他,反而要處處提防,以免他捷足先登,讓她們竹籃打水一場空。

  孟櫻原本就和孟家人不親近,再被這麼處處挑撥,心裡怎麼還會信她們的話,肯定不會再與從前一樣迫於無奈松了口,況且他受得委屈越多,她對他心中的愧疚也就越多,必定想要彌補,一來二去的,難道還愁沒有希望?

  若非如此,何必留著這一家人,一齣戲裡如果沒有反派,男女主角怎麼走到一起呢。

  而尹蓉也不負所望,傍晚時分又來了,孟櫻剛送走快遞,一瞄見她和孟大姑氣勢洶洶走來,趕緊轉身關門:「下班了,快幫我把門關上。」

  霍雲松忍著笑:「今天這麼早關店?」

  「天暗了,我們早點吃飯。」孟櫻一急就手忙腳亂,把門碰上了卻怎麼都鎖不上,霍雲松站到她身後,伸手去幫她鎖門,他的手臂只要往裡靠一寸就是她的腰,像是隨時隨地一合攏就能把她攬到懷裡。

  孟櫻恍然不覺,看到他幫忙把門鎖了才松了口氣,可不過就是一轉身,就正正好撞進他的懷裡,霎時間,她整個人都僵住了。

  她背後的緊閉的門,面前是他的胸膛,呼吸起伏間,兩個人輕輕一碰又馬上分開,像是羽毛撓在了心頭那樣似有若無的癢癢。

  她面頰緋紅,不知如何是好,霍雲松不敢逼她太急,像是剛剛發現兩人的距離如此親密,立刻側身讓開,孟櫻這才長松了口氣,一眼都不敢看他,匆忙就往天井裡去了。

  霍雲松從袖子的褶皺間拈起她剛才不慎掉落的一根髮絲,他湊近了一聞,仿佛有隱約的香氣,令人想入非非。

  而孟櫻則站在院子裡懊惱,也不知怎麼的,她總覺得自打霍雲松進了這屋,老有什麼地方不對勁,像是他有所曖昧,但細究起來卻都站不住腳,活像是她自己生了心魔似的。

  難不成是自己對他起了心思?孟櫻一念至此,先把自己給嚇了一跳,她性子慢熱,與激烈的感情多半無緣,不熟悉的人會以為她冷淡,難以相處,但如果相交甚久,就像是陳年佳釀,會越來越香。

  她與霍雲松不過相識短短兩天,怎麼可能會對他有別的心思呢?思來想去,孟櫻最後把這些異樣歸結為自己一個單身女性與陌生男人居住的警惕。

  一定是她太敏感,想多了。

  正當孟櫻努力說服自己的時候,霍雲松鎖了門走出來,看到她站在天井裡發呆,像是十分詫異:「怎麼站在風裡,快進去?」

  孟櫻一剎那臉如火燒,她扭過頭去:「我在外面透透氣。」

  霍雲松心知肚明卻不說破,進屋去拿了件薄披肩攏在她肩頭:「當心感冒了,我先進去做飯了。」

  孟櫻想要躲開,又覺得太過刻意了,只能忍著異樣由他提自己披上了披肩,幸好這回霍雲松並沒有任何奇異的舉止,她又在心裡說服了自己一遍,緊張的肩膀慢慢放鬆了:「好。」

  霍雲松看到她已經消了戒心,微微笑了笑,轉身進了廚房。

  砂鍋裡,下午就開始燉的雞肉已經被中小火燉得酥爛,蓋子一掀,香氣就混雜著水汽撲面而來,兩個人一頓吃不完一隻全雞,他就只取部分雞湯和雞肉加入早已煮熟小餛飩,沒過多久,金黃鮮美的雞湯裡就浮起了一隻只白白胖胖的餛飩,他盛了兩碗餛飩雞端到八仙桌上:「吃飯了。」

  孟櫻應了一聲,剛進屋就聞到了香氣:「餛飩雞?你怎麼做起這個來了。」

  「這兩天看你的胃口不大好,晚上吃點清淡的。」霍雲松又端了幾樣小菜來,「你吃十五個夠不夠,我多包了幾個餛飩,明天早上也可以吃。」

  孟櫻用調羹舀一舀雞湯,小餛飩雖小,但勝在鮮美,一看就令人食指大動:「夠了。」

  「那嘗一嘗,小心燙。」

  孟櫻嘗了一個,餛飩皮滑肉鮮,雞肉骨肉皆爛,雞湯鮮美多滋,點綴其中的木耳竹筍肉皮都恰到好處,的確美味,她半是不解半是好奇:「你做菜的水準那麼高,從前在家一直做嗎?」

  霍雲松失笑,他在霍家怎麼可能有機會近廚房,都是霍苾芬的功勞,作為霍家大小姐,她一向都是幾位小姐中最能幹的,他第一次見到苾芬時,她才十一歲,高高瘦瘦,容貌秀美,眼角有一顆淚痣,但眼神沉靜,不似同齡孩童。

  他祖父就說:「她以後就是你妹妹,你帶著她吧。」

  他點點頭,又問她姓名,苾芬便說:「院長叫我小芬,爺爺說讓我姓霍。」

  霍芬聽起來太過平庸,他想了想就說:「苾芬孝祀,你叫霍苾芬吧。」

  是的,霍苾芬並非霍雲松的姐妹,也非私生女,而是從孤兒院裡領養來的孩子,要說起來,更像是從小培養的生活助理,他帶霍苾芬出去的時候也是這麼介紹的,「這是我的助理」,或者是「這是我的秘書」,不知情的人一無所覺,可若是知情的,私底下便沿襲舊俗,稱為「大丫鬟」。

  有趣的是,這些大丫鬟冠以霍家之姓,在外稱為霍家小姐,但與傳統的認知不同,老派家族總不肯摒棄舊日的習俗,仿佛想借此留住些什麼,因從前「小姐」多為賤稱,所以從不這般稱呼自家女兒,霍雲松的大妹妹該叫「霍大姑娘」,活脫脫是從《紅樓夢》裡走出來似的。

  然而,不管是《紅樓夢》裡穿「銀紅襖兒,青緞背心,白綾細折裙」的大丫鬟,還是現在穿著香奈兒套裝的「秘書助理」,稱呼一直在變,可誰都知道換湯不換藥,還是老樣子。

  想到這裡,霍雲松不免覺得好笑,他想了想說:「家裡人很會做飯,耳濡目染就學了一點,你不要嫌棄。」

  「如果你這樣叫嫌棄,那我真的是笨手笨腳了。」孟櫻渾然不知霍雲松家中的複雜,她笑了笑說,「我姑奶奶也不愛做飯,覺得廚房裡煙火氣太重,身上總有味道,那就不好調香了。」

  霍雲松便說:「說的是極,以後做飯有我,你不必擔心。」頓了一刻,他唇角微揚,「我是心甘情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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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31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2:57 PM 編輯

第7章 黃瓜拌金蝦活花屏

  做飯這種事,天然帶著煙火氣,如果一個男人在廚房裡在灶台前做飯,那麼他不管是什麼出身,什麼來歷,總讓人覺得親近許多。

  也許霍雲松自己並沒有意識到,雖然他一直在做掃地燒水這樣的瑣事,可生於簪纓之家那麼多年,他與旁人的氣質截然不同,孟櫻對待他總是疏離又客氣,除了必要的對話,寧可和陶柏聊微信也不願意和他多說幾句話。

  但做飯不一樣,柴米油鹽醬醋茶,件件都是最接地氣的事,孟櫻不知不覺就放鬆了,對他多笑了好多次,霍雲松受寵若驚,去洗碗的時候還覺得有點不真實。

  甚至於他鎖了門回房睡覺的時候,孟櫻還特地過來敲門,要知道這兩天她是一回房間就把門鎖上,從沒有到他的房間裡來過。

  「有打擾到你嗎?」孟櫻站在原本是自己臥室的房門口,竟然有點緊張。

  霍雲松輕輕笑了笑:「進來說吧,外面風大。」他側身讓她進去,孟櫻遲疑了一下,還是進去了,房間裡收拾得很乾淨,被子疊得整整齊齊的,衣櫃半開著,裡面只掛了一件衣服。

  整個房間乾淨得有點蕭索,這讓孟櫻立刻愧疚了起來,她把一疊錢放到桌上:「最近天冷冷熱熱的,你去買幾件衣服吧,不要感冒了。」

  霍雲松感覺得到她的軟化,他應了一聲:「好。」

  孟櫻又對他微笑起來了,看起來輕鬆了許多:「那我先回去了,你早點休息。」

  「你也是。」霍雲松送她到房間門口,看到她進了自己的房間才關上門。

  現在已經是四月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話,他覺得在夏天結束之前,他就能搬到對面房間去住。

  不過,孟櫻難得的好意可不能辜負,他第二天就去買了件薄毛衣,這樣裡面穿一件襯衫的話也就夠了。

  然而孟櫻看起來很不滿意他新買的毛衣,霍雲松問她:「不好嗎?」

  「機器織的不暖和,而且毛線也不好。」孟櫻伸出手去捏了捏他的衣角,眉頭緊皺,「這樣穿了也不保暖。」

  霍雲松很隨意地笑了:「不要緊。」

  「你在哪裡買的?」孟櫻怎麼看都覺得那劣質的毛衣和他的氣質格格不入,想起他的「身世」,心中突然懊惱起來,也不知怎麼的,脫口就說,「我給你重新織一件吧。」

  霍雲松是有示弱扮可憐的意圖在,可也萬萬想不到她竟然會說出那麼一句話來,大感意外,當時就怔住了。

  而孟櫻也因為自己的一時失言而面皮漲紅,要反口卻不知如何把話收回來。

  霍雲松怎麼會放過這樣一個大好機會,他看著她的眼睛:「櫻櫻,」頓了一刻,他又說,「我感激不盡。」

  孟櫻這下想反悔都不成了,既然木已成舟,她也就不再多想,便說:「我帶你去做幾件衣服吧。」頓了頓,仿佛覺得自己的語氣太過自然,生硬地加上一句,「錢從你工資裡扣。」

  霍雲松怎麼會不同意。

  孟櫻吃了早飯就帶他去了街尾的裁縫鋪,別看現在流行網購,但裁縫有裁縫的好處,所以生意並不差,一進門就看見房頂上掛著不少衣服,風一吹就有一連串的衣擺晃動,在牆上投下明明暗暗的影子。

  這家裁縫鋪叫許記裁縫,許裁縫是祖傳的手藝,孟櫻的姑奶奶年輕時就在這裡做旗袍穿,孟櫻也是他看著長大的。

  「阿櫻來了啊,快開春了,今年春天的衣服做好沒有?」許裁縫大約五六十歲,穿著圍裙,戴著袖套,脖子上還掛了軟尺,手裡正拿著一塊劃粉量尺寸。

  「我還在選料子呢,到時候再來麻煩您。」孟櫻側開身,示意霍雲松走進來,「許爺爺,這是我朋友,你幫著做幾件春衫好不好呀?」

  許裁縫一看見霍雲松就笑了:「阿櫻,這是你物件啊?」

  「不是。」孟櫻臊得臉上一紅,「我朋友,普通朋友。」

  許裁縫又抬頭看看霍雲松,寬容地笑了笑:「好吧。」他掀起簾子,「你跟我進來。」

  簾子後面是一個狹小的空間,許裁縫指了指面前的空地:「小夥子站過來,我給你量量。」

  霍雲松走過去站定,很客氣地對他點了點頭:「麻煩您了。」

  「這有什麼好麻煩的。」許裁縫看著他特別自然地抬手轉身,就知道是平時習慣量身做衣服的,「你是要做襯衫呢還是西裝?」

  「幾件襯衫就行了。」他已經不需要再穿西裝禮服了,那些衣香鬢影已成往日舊夢。

  許裁縫在一本小簿子上用鉛筆記下了他上身的尺寸,等量褲子的時候,自然而然問起了每個新裁縫都會問的「左邊還是右邊」的問題,霍雲松習以為常,平靜地答了。

  許裁縫記好了尺寸,掀簾子出去:「過十天來拿吧。」

  孟櫻掏錢包:「那我先付定金。」

  「不用,來的時候一起付吧。」許裁縫沒少給孟家姑奶奶做衣服,據說曾經也是傾慕她的後生,可惜孟家姑奶奶終身未嫁,「你姑奶奶可沒和我那麼客氣過。」

  孟櫻就笑:「那謝謝許爺爺了。」她指著霍雲松說,「到時候我讓他自己來拿。」

  「我認得了呀,是你朋友。」許裁縫俏皮地沖她擠擠眼,雖然說是「朋友」,可意味深長,滿是調侃。

  孟櫻當做沒聽見似的告辭回家,路過毛線店的時候在門外站了足足一分鐘,最後還是抹不開臉進去挑毛線了。

  霍雲松忍俊不禁,費了好大力氣才控制住自己不要笑出來,但孟櫻這樣既不能反悔又不甘心的樣子實在有趣。

  「這個和這個,你要哪一個?」孟櫻挑了煙灰色和青灰色的毛線,轉過身問他。

  霍雲松說:「你選的都好。」

  孟櫻惱他這麼說話不是一天兩天了,今天終於嗆了回去:「那要我說,不打了,天就要熱了,打好你也穿不了。」

  這點功力怎麼和霍雲松比,他眼睛都不眨一下:「今年穿不了,還有明年、後年,一輩子那麼長呢。」

  這人、這人怎麼這樣!孟櫻這回徹底不理他了。

  霍雲松也不著急,回到香鋪時間尚早,他進廚房做中飯,雞湯自然是主菜,兩個人也吃不了許多,今天天氣比昨兒熱了些,竟然反常地飆到了二十多度,他就炒了一個草頭,再做了個冷菜,黃瓜拌金蝦。

  孟櫻吃了這頓中飯像是氣消了一半,從抽屜裡找出毛線針,拿著一兜毛線進書房去了,書房和前廳之間只隔兩扇移動門,更準確地說,那是一架「花屏」。

  霍雲松在京城會所裡時見過仿沈複之妻芸娘所做的活花屏,「每屏—扇,用木梢二枝約長四五寸作矮條凳式,虛其中,橫四擋,寬一尺許,四角鑿圓眼,插竹編方眼,屏約高六七尺,用砂盆種扁豆置屏中,盤延屏上,兩人可移動」。

  京城會所做的活花屏自然是花繁葉碧,花時四季不同,春夏秋冬的花屏也可以隨著客人的喜好而改變,若是冬天在室內想聞梅香的,便也有插滿梅枝的「梅屏」,但若是想多些春天的氣息,現在這個時代,不管是「薔薇架」還是「素馨屏」都是輕而易舉的事了。

  但到了孟櫻這裡,估計是怕江南雨水多蚊蟲也多,她也不用鮮花假花裝飾,屏障以玻璃為屏,以墨為花,兩面玻璃之間又點了一盞小燈,等夜裡陽光消失,在室內就能看見被燈光映襯得隱隱約約朦朦朧朧的花,似夢非夢,似花非花,且疊影重重,很有奇幻感。

  霍雲松覺得她大概是從雍正鼓搗圓明園的時候得來的靈感,可不管怎麼說,至少對他而言,擦玻璃的工作量輕多了(……),畢竟他現在每天要負責做飯掃地澆花燒水洗衣服收衣服打雜,柴米油鹽可比風花雪月辛苦多了。

  言歸正傳,平時孟櫻是不關這兩扇門的,留著通風透氣,但今天一進屋就把門關上,可見是對他真的記恨上了。

  孟櫻選好了針,可拿起來又放下,明明是她自己答應下來的事,可偏偏就不想做,帶著一股說不出的羞惱之意,她用了半個鐘頭重新理好了毛線團,再用十分鐘起了個頭,霍雲松正巧就是這個時候進來給她換了杯茶,視線不過往那毛線上一瞥,她就像是被蛇咬了似的把東西往旁邊一扔:「我要畫畫了。」

  霍雲松輕咳一聲,忍住笑意,替她把畫筆拿出來,又鋪好了宣紙:「之前不是畫好了嗎?」

  「多畫幾幅不行嗎。」她指了指外面,「你進來了誰看店,快出去。」

  霍雲松從善如流:「好,我這就出去。」他走的時候還沒忘記替她把門重新掩上。

  他雖然什麼都沒有說,甚至沒有給她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可孟櫻就是有一種被人看破的窘迫感,她扭過頭去看著窗外,那裡養著一盆吊蘭,剛下過雨,吊蘭長得茂盛極了,碧綠的葉子垂掛下來,幾乎占滿了一半的窗戶,太陽照進來,葉片上像鍍了一層金光,隱隱約約可以看見小小的白色花苞。

  她走過去撥了撥掛著的玻璃瓶,迎面而來陣陣暖風,風吹走了她臉頰上的溫度,卻吹不走她心裡異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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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37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25 PM 編輯

第8章 松花餅

  「叮咚」一聲,她的手機響了,孟櫻接起電話:「陶柏?」

  「sakura麼麼噠!」陶柏一接通電話就送上甜言蜜語,「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之前那個蘭花的單子終於敲定啦,改了十稿燒了八次啊,我都後悔接這一單了,好在現在搞定了,錢一到賬我就給你打過去。」

  孟櫻被他逗笑了,柔聲問:「錢的事是不急的,我也不缺錢用,不過那個蘭花的單子我可是記憶猶新,當時是說要拿去送人?」

  「聽說是的呀,要送到京城去呀,好像是去給個小姑娘過生日,絞盡腦汁想辦法去拍人家的嬌臀呢。要我說,在省城當個暴發戶也沒什麼不好的,何必去京城熱臉貼人家冷屁股呢。」

  陶柏一打開話匣子就停不下來,好像什麼事到了他的嘴裡都能說上十幾分鐘,怪就怪在他講得有趣,孟櫻最喜歡和他說話,連乏味的事都變得有趣極了,尤其是今天,和陶柏聊天總好過她一個人糾結要不要去打毛線。

  她問:「從花瓶到杯碟,樣樣都是蘭花,那個姑娘的名字裡不是有個‘蘭’字?」

  陶柏忍不住冷笑說:「我也這麼問過呀,你知道那個女人怎麼和我說的,姑娘家的名字怎麼好叫外面的人知道啦,你懂不懂規矩啊,我勒個去呀,大清朝滅亡多少年了,我還以為我穿越了呢!」

  孟櫻也訝異極了:「不能讓別人知道女孩子的名字?這是什麼人家,太奇怪了。」

  「我覺得是他們家畫虎不成反類犬,你也知道,人越是缺什麼越是想炫耀什麼,沒底蘊就想學人家唄,但這老牌世家是隨便學得會的麼,學點皮毛就來炫耀,搞得來東施效顰,我爸也是,總覺得我媽咪那邊是日本的規矩,到國內來行不通,你猜他出了個什麼招?」陶柏八卦起自家父母來也一點兒都不留情面。

  孟櫻想了想,誠實地說:「我想不出來,難道是翻古書嗎?」

  「規矩這種事,幾百年來不知道變了多少回,還能照著《禮記》裡來?」陶柏挖苦自家父親,「他給我找了個小媽,京城來的名媛,聽說以前是伺候哪個世家少爺的,多多少少學了一手,到省城來可吃香了,我爹順著呢,連別墅都給人買好了,就想指著她學點東西給自己臉上貼金呢。」

  孟櫻大為驚奇,還以為自己回到了一百年前:「這也行的呀?」

  「當然啦,古代為什麼說‘寧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呀,不就是這個道理麼,要是能娶上人家的大丫鬟,我覺得他能立刻和我媽離婚,sakura,你別以為男人娶個白富美少奮鬥二十年是loser專利,到了我爹這份上,幾億身家有個屁用,該跪舔的時候還得跪舔。」

  陶柏就不能理解父親為什麼到了這個年紀還要鑽營,錢已經賺夠了,一家人舒舒服服過完下半輩子不是問題,何必呢。

  孟櫻想了想,安慰他說:「往好處想,叔叔有目標有鬥志也是好事,他至少不做傷天害理的事。」

  「那你是說對了,我爸雖然一心往上爬,但做生意沒話說,三天兩頭去廠裡突擊檢查,我有沒有和你說過,我爸年輕的時候在日本,就在我外公的廠裡做個主管,有一回窯裡燒壞了一批瓷器,直接叫人拖到廠房外面都給砸了,那天我外公正好來視察,一眼就相中他了,怎麼樣,這段子是不是很耳熟,活脫脫的成功人士勵志雞湯。」

  陶柏說著說著也對父親消了氣,人無完人,他自己尚且靠著父母吃飯,又有什麼面目去對父親的行為挑三揀四呢。

  但縱然如此,不代表他對這種「復古」的行為沒有意見,他說,「sakura,之前省城裡還有人開女德班你曉得伐,教小姑娘琴棋書畫也沒什麼,教人家小姑娘讀《女戒》,還說要捆小腳,神經病啊!」陶柏覺得除了匪夷所思,沒有別的詞可以形容這些喪心病狂的人了。

  孟櫻駭然:「纏腳?」

  「可不是,都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歪風邪氣。」陶柏抒發完自己的鬱悶,轉而關心起孟櫻的生活來,「對了,sakura我還沒有問你呢,你新招的店員怎麼樣,沒有欺負你吧?」他的聲音嚴肅了起來,孟櫻性格有多軟綿他是知道的,因為不懂得拒絕別人,他害怕她被人占了便宜也不敢說。

  孟櫻頓了一刻才說:「沒有,挺好的,做事很勤快,我現在可以專心畫畫了。」

  「知人知面不知心,別輕易放鬆警惕,如果有什麼事就給我打電話。」陶柏再三叮囑。

  對於他的好意,孟櫻全部都答應下來:「好。」

  「畫不用急,你就當個消遣賺個零花錢就行了,畫久了傷眼睛。」

  「好。」

  「有空就來省城玩兒,別老貓在老家長黴。」

  孟櫻聲音裡帶了笑意:「好。」

  「這邊有好的展覽我就來接你去看,不准拒絕,還有,這裡新開了一家日本料理,是日本一個大師傅的親傳弟子噢,壽司一等一的好吃,你一定要來吃。」

  「是是是,好好好,一定來。」

  陶柏這才滿意:「那我不打擾你啦,有空給我打電話,麼麼噠。」

  孟櫻掛了電話,又看見了被自己丟在籃裡的毛線,興許是和陶柏說過後心緒便平復了下來,她想了想,還是準備兌現自己的諾言,拿起毛線開始織起來。

  霍雲松在門外聽不見聲音了,知道他們大概是結束了通話,他雖然聽不見電話那頭的聲音,但聽孟櫻愉快的笑聲和輕鬆的語氣,他都知道肯定是陶柏。

  他曾經見過陶柏一面,在孟櫻死後。

  那年夏天,苦海寺的荷花開得特別好。知客僧告訴他,有位客人想見孟櫻,那時,孟櫻剛剛過世兩個月,他聽聞她有一個朋友,料想應該是他,便去見他。

  陶柏站在荷花塘邊等著,面容憔悴,看到知客僧帶了一個男人過來,急忙說:「我要找的是個女孩。」

  他對知客僧點點頭,示意他先離開,這才問他:「你是陶柏?」

  「是,你是誰?」他大為不解。

  他沉默一刻,望向那無邊無際的荷塘:「今年的荷花開得特別好。」

  陶柏心急如焚,沒有耐心與他打機鋒,直截了當地問:「sakura呢?」

  「她就在這裡。」他指著荷塘說,「她生前告訴我,希望在火化後將骨灰撒入荷塘。」

  陶柏一怔,兩行眼淚猝不及防湧出眼眶,他紅著眼睛問:「我來遲了嗎?她恨我嗎?」

  「知道你結婚,她很為你高興,只是遺憾不能參加你的婚禮,並沒有怨恨。」霍雲松將孟櫻的手書交給他,「這是她臨終前寫給你的信。」

  陶柏拆開信一看,那只有小林一茶的俳句——「露の世は露の世ながらさりながら(露水的世,雖然是露水的世,雖然如此)」。

  頓時,陶柏泣不成聲,他抓著那封信,把信都捏皺了,又手忙腳亂想去展平,可眼淚落在紙上,化開了墨蹟,他哽咽著把臉埋在胳膊裡,像是小孩子一樣蹲在池塘邊不肯起來。

  那一刻霍雲松知道,陶柏大約是喜歡她的,他心裡升起同病相憐之意:「進來喝杯茶吧。」

  陶柏跟著他進了屋,他泡了杯茶給他,陶柏坐定便問:「她走的時候,是不是……」

  「很平靜,早上起來便說想吃松花餅,吃過又喝了杯茶,突然就能坐起身來了,問我要了紙筆,給你寫了信後就說又困了,睡下就再也沒有醒過來。」

  陶柏的眼睛更紅了,喃喃說:「世の中は三日見ぬ間桜かな。」

  他當時沒有聽清,後來才猜出大約是大島蓼太的那句「時隔才三日,人世滿櫻花」。

  不過,那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了。

  「吱呀——」,孟櫻拉開門出來便看見他正在出神:「你望穿秋水也不會有客人上門呀。」

  「說的是。」霍雲松笑了笑,揮去了心頭的悵惘,「我剛才聽到你說蘭花,今天不畫牡丹了嗎?」

  孟櫻便把陶柏和她說的「怪事兒」說了,末了還不解:「這都什麼事呀,想不通。」

  霍雲松倒是一下就猜出了那位過生日的女孩是誰,應該是蔣朱蕤,朱蕤一名取自「幽獨空林色,朱蕤冒紫莖」,因此她十分偏愛蘭花,至於名字不能外傳的說法,當然是胡說八道。

  但這話不能和孟櫻直說,他想了想說:「可能人家不想告訴她吧。」

  孟櫻也覺得大約是如此,一轉頭就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去。

  反而是霍雲松突然問:「吃不吃松花餅?」

  孟櫻眉眼一彎,唇角微揚:「我有舊年釀的桂花酒。」

  霍雲松也笑了起來,松花餅做法並不難,「春末,取松花黃和煉熟蜜勻,作如古龍涎餅狀,不惟香味清甘,亦能壯顏益志」,據聞,「歌陶淵明《歸去來辭》,以松黃餅供酒」,能使人「灑然起山林之興,覺駝峰、熊掌皆下風矣」。

  孟櫻說有桂花酒,想來是對松花餅嚮往至極了。

  正好,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他的松花餅若是做得好,指不定那件新毛衣也能早些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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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54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26 PM 編輯

第9章 青團

  孟櫻牡丹圖畫好的時候,清明就到了,雨淅淅瀝瀝下了幾天也不曾停,應了那句「清明時節雨紛紛」,可惜沒有酒,孟櫻的桂花酒在那天吃松花餅的時候喝盡了,再要釀就得等到今年秋天。

  不過,清明有清明的好處。

  「明天就是清明了,你去買菜的時候買一把艾葉來。」

  「……好。」

  不怪霍雲松答得遲疑,實在是他想不到孟櫻會突然開門說話。

  他早晨起得早,現在不過六點多一刻,他就收拾妥帖準備出門,可門還沒有關上,他就聽見對面孟櫻的房門吱呀一下開了,她穿著一件白色真絲睡袍,長髮微亂,倦眼惺忪。

  美人春睡起,難免令人想到花間詞裡種種令人心神搖曳的場景,小山重疊金明滅,鬢雲欲度香腮雪。

  霍雲松放低放柔了聲音,像是怕她清醒:「你還要什麼?」

  「一碗豆漿,半籠小籠包。」孟櫻說完,折身回房,門扉又掩上了,仿佛剛才只是一場白日春夢。

  霍雲松輕輕歎了口氣。

  孟櫻睡到八點半才起來,慢悠悠洗漱下樓,豆漿和小籠都還在灶上溫著,霍雲松拿了掃帚在院子裡掃地,下了好幾日的雨,院子的青石板上沾滿了凋落的花瓣,統統被他掃進溝渠沖走了。

  她喝了一口豆漿,舉箸夾起一個精緻小巧的小籠包在醋碟裡一蘸就送入口中,唔,這種小吃還是老家的老字型大小做得最合口味,從小吃到大,一點都沒有厭倦。

  霍雲松打掃完院子走進來洗手,裝著艾葉的塑膠袋就在手邊,他問:「你買這個是要做什麼?」

  「快清明了,蒸青團吃。」孟櫻不喜歡做飯,但對這些家常點心卻很喜歡,「你喜歡吃蛋黃餡的還是豆沙餡的?」

  「都好。」霍雲松回答時想起來冰箱裡凍著的豆沙,他沒記錯的話並沒有蛋黃,因此微微笑了笑,不疾不徐地補充,「豆沙更好。」

  孟櫻不知道他耍的小心機,低頭了抿了口豆漿,歎氣:「我還在想要不要去嘗試一下網上很紅的那個蛋黃肉鬆青團呢,既然是這樣,還是做豆沙吃。」

  她吃乾淨早飯,把碗碟放到水槽裡,霍雲松說:「我來洗吧。」

  孟櫻討厭洗碗,一聽也就欣然放手:「好,謝謝你。」

  「和我不需要客氣。」霍雲松修長的手指扶著白瓷碗,水流夾雜著晶瑩的泡沫蜿蜒而下,他眼眸微盈,「我說過,我是心甘情願的。」

  聽得多了,孟櫻自然有了自己應對的法子,她就權當聽不見,快步走到前廳去查帳了。

  這兩天的收益不錯,返魂梅一經上架就有了幾筆訂單,她一一查過並無疏漏,便打開了微博準備看看新聞大事。

  誰知道微博的私信叮叮咚咚湧入,除了許多日常的答疑之外,問的最多的居然是——「香老闆,你們家是不是換客服了呀,好高冷哦。」

  孟櫻點開他們的截圖,哭笑不得地發現他們所言非虛。

  「親,你們能不能包郵啊,人家都是滿99包郵的。」

  「小本生意,車馬自費,多謝惠顧。」

  「老闆,能不能送我一個去年端午的香囊,好想要好想要啊!去年沒有抽到!拜託拜託。」

  「可。」

  「店家,你們的新品什麼時候上架?今年夏天還會有紅麝香珠嗎?」

  霍雲松這次丟了孟櫻的微博連結,但凡上新,她都會提前預告。

  不過,這樣高冷話少的客服不但沒有被投訴,反而引起了粉絲的興趣,這是孟櫻萬萬沒有想到的。

  難道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僅僅通過隻言片語就能令人心神搖曳?

  存著這個念頭,孟櫻今天多看了霍雲松好幾眼,霍雲松自然發覺了,也不說話,就是在她看過來的時候也笑吟吟地看著她,一來二去的,孟櫻自然知道自己的視線太過露骨,瞬間面紅耳赤,找了個藉口離開:「我去做青團了。」

  「我來幫你。」

  「不,」孟櫻拒絕地異常堅定,「你看店。」

  她絕對不要再和這個男人莫名其妙共處一室了!

  霍雲松也沒有追上去,心有所觸才會避之不及,孟櫻從一開始就落於下風,可惜這一點她到現在還沒有明白。

  也最好她不要明白。

  孟櫻進了廚房才覺得面上的潮紅湧退,她總覺得奇怪,為什麼和霍雲松在一起的時候她總是容易心跳加速臉上泛紅,可若是說她心動,又沒有那種少女懷春的忐忑與愛慕。

  如果她真的喜歡他,為什麼總是想避開呢。

  孟櫻想不明白這個矛盾的問題,不過她一向不強求,既然想不明白就不必再想了,也許某一天就會豁然開朗。

  她還是做青團最要緊。

  青團是江南一帶清明常吃的點心,做法十分簡單,將艾草切碎後倒入糯米粉中揉勻,再掐成一個個小團揉圓,包進豆沙餡即可。

  原本豆沙餡還要自己煮豆子,但現在網購太過發達,孟櫻也就偷懶直接淘寶了。

  包好青團上鍋蒸熟後靜置,等涼了就能吃了,孟櫻忍不住嘗了半個,這次買的豆沙甜而不膩,配著艾草的清香正合時宜,唔,有點想吃那個蛋黃肉鬆青團了。

  反正吃不完也可以在微博上搞個抽獎回饋粉絲,孟櫻拿出手機下單時一點都沒有遲疑。

  「老闆娘,」霍雲松不知什麼時候出現在門口,「青團做好了?」

  「你要吃的話就自己拿,一會兒放進碗櫃裡。」孟櫻側身避開了他,「我去畫畫了。」

  畫才動了三筆,孟櫻的爺爺就打電話過來了,說明天就是清明,要她一早回家祭祖。

  孟櫻沉默了一會兒,答應了下來,但再也沒有心情畫畫了。

  霍雲松在簾外聽見了聲音,略一思忖,去廚房提了水壺進來,在孟櫻的茶壺裡添了一次水,像是不經意地問:「怎麼了,是有什麼煩心事嗎?」

  「我不喜歡回家,祭祖這種事,」孟櫻的語氣裡罕見地夾雜了嘲諷的意味,「我們女孩子只有在廚房裡做飯的份。」

  她不知道陶柏說的那些世家大族是怎麼樣的,她只知道當初之所以去省城就是不願意回家受氣。

  因為是女孩子,過年的壓歲錢只有男孩的三分之一,因為是女孩子,出嫁以後就不算是娘家的人,因為是女孩子,清明冬至掃墓祭祖只有在廚房裡忙活的份。

  別看孟大姑精明市儈,在孟櫻爺爺眼裡不過是個嫁出去的女兒,要不是會來事兒,他也不會允許她多回娘家。

  他真正看重的只有孟櫻的父親孟卓良,卓爾良才,與之相比,孟大姑的孟慧、孟二姑的孟淑簡直是隨便取的名字。

  霍雲松說:「不想回去的話就不回去了。」

  孟櫻一怔:「不回去?」她遲疑了一下,說道,「其實我小時候也是不想去的,他們生了我卻不願意養我,我為什麼要回去受氣?可姑奶奶和我說,我總歸是孟家的人,他們好歹也是我的親人,處得來多處處,處不來就少見面。」

  霍雲松略略一想也就明白了孟姑奶奶的意思,她年歲已高,不可能照顧孟櫻一輩子,等她過世後,孟櫻總歸有靠爸爸媽媽爺爺奶奶的時候,否則萬一生病了都找不到一個人來照顧,多少可憐。

  「那你想不想去呢?」

  孟櫻托著腮想了好一會兒才說:「去吧,我已經很久沒看見我爸爸了。」

  「那不如早上去一趟,中午回來吃飯。」霍雲松給了一個看似各退一步的建議,「如果問起來就說有工作好了,你自己掙錢養活自己,他們要是不同意,就叫他們給你生活費。」

  孟櫻眨眨眼,她還沒有試過這樣和長輩抗爭,竟然有了幾分青春期叛逆的興奮:「你說得對,我明天回來吃午飯。」

  霍雲松很自然地問:「那你想吃什麼?」

  「青精飯吧,清明還是要吃這個。」不知道為什麼,只是決定明天不和那些所謂的家人待上一整天,孟櫻心裡就忍不住高興,像是占了大便宜。

  霍雲松:「……」他覺得自己可能猜錯了,孟櫻上輩子的確是乖順沉默,但骨子裡卻並不是一個逆來順受的人,她說不定是一個十分具有反叛精神的人,只是不知道該怎麼去做罷了。

  如果是這樣,說不定等到他的事情曝光,她不會對他有太大的偏見……畢竟,他可是連家族和姓名都不要了的人。

  因為第二天要去父親家裡,孟櫻特地多做了幾個青團,第二天拿荷葉墊了裝在竹籃裡提去父親家。

  「你不留兩個給我當早飯吃?」霍雲松送她到門口,眉眼含笑。

  孟櫻笑盈盈道:「我買的蛋黃肉鬆青團今天就到了,你記得給我簽收,還有,我不在,不要偷懶不招呼客人。」

  「好好好,是是是。」霍雲松全都應下來,等她轉身想走了,低頭在她耳邊小聲說,「我等你回來。」

  我等你回來。那聲音就在耳邊那麼近的距離響起,低沉又充滿磁性,一鑽進耳朵就帶來一陣酥麻,孟櫻微微一顫,不自然地扭過頭去:「你能不能好好說話?」

  「我說的話冒犯到你了嗎?」霍雲松像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微微怔忪。

  孟櫻氣悶,在原地醞釀了一分鐘,愣是說不出話來,只能咽下這口氣:「我走了。」說罷也不給他回應的機會,快步走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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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3:58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27 PM 編輯

第10章 青精飯山家三脆碧澗羹

  孟櫻不是第一個到孟家的,孟二姑帶著女兒李笑嫣已經在幫忙剝豆子了,孟爺爺則在八仙桌前吃早飯,白米粥、油條、肉鬆和皮蛋,看到她來不鹹不淡說:「來了就去廚房幫你奶奶。」

  孟櫻把籃子裡的青團拿出來:「我昨天做的,你們嘗嘗。」

  「什麼餡兒的?」孟爺爺全名孟天雄,雖然年紀大了,可依舊偏愛重油重味的菜,他在家中素來是大家長做派,大家勸了也沒用,「我不吃甜。」

  孟櫻低聲說:「豆沙的,不甜。」

  「放著吧。」孟天雄筷子一指廚房,「去把我的花生拿出來。」

  孟櫻提了籃子進廚房,把青團放到碗櫃裡:「奶奶,我做了青團,豆沙的,不甜。」

  「好好,我嘗嘗。」孟奶奶把手在圍裙上擦了擦,拿了一個青團,孟櫻新做的幾個青團做的都比普通的小,適合老人家吃,免得糯米吃多了不消化。

  「蠻好吃的。」孟奶奶稱讚了一聲,卻還是只吃了一口就忙著給孟天雄炒花生,剛炒過的花生滾上一層鹽粒,裝進小碟子裡,「給你爺爺端過去。」

  孟櫻接過來端到外面,孟天雄夾了一筷子塞進嘴裡,眉毛一皺:「淡了。」他拿筷子敲了敲碟邊,示意孟櫻再拿進去加工一下,孟櫻說:「太鹹對身體不好。」

  「我輪得到你管教?」孟天雄冷哼一聲,「香蘭,淡了。」

  「來了來了。」孟奶奶叫周香蘭,名字聽著像是大家閨秀,實際上是小婦生的,大婦囂張,她從小就被寄養在別人家裡,寄人籬下,手腳怎麼能不勤快,養父母家裡忙裡忙外收拾得妥妥當當,孟天雄就看准了她持家的本事,這才把人娶回來,一共生了孟大姑孟慧、孟二姑孟淑、孟卓良三個孩子,夫妻之間倒也和順。

  孟奶奶進廚房去再撒了點鹽,這才得到了孟天雄的認可:「魚買回來沒有,要紅燒,蹄髈呢,老大是不是說她來買?」

  「爸,我來了。」孟大姑笑吟吟地提著一隻蹄髈進來,「我大一早去菜市場拿的,提前和人定才有那麼好的蹄髈,爸你聞聞香不香?」

  孟天雄眉頭舒展:「辛苦你了,小蓉怎麼沒來?」

  「他們經理看重她,今天也叫她值班,我和她說一會兒吃飯的時候過來。」孟大姑嘴皮子一碰就丟出那麼長一串順溜的話來,半點磕巴都不打,要知道尹蓉哪裡是去值班,明明是在家睡懶覺,孟大姑心疼女兒,不想她大清早來廚房裡受罪,這才睜眼說瞎話。

  「女孩子家家,沒必要掙那麼多錢,你怎麼讓她到銀行裡去了?」孟天雄咯吱咯吱咬著花生,語帶不滿。

  孟大姑早知道父親是什麼貨色,面色不改:「我也是那麼和她說的,但爸你不知道,小蓉現在的男朋友啊,就是經理的兒子,未來公公的面子總不好不給的呀,她表現好,也是我們家教得好,是吧阿櫻?」

  孟櫻不知道矛頭怎麼就對準自己了,頭皮一緊,不知道怎麼回答,她總覺得孟大姑這話裡的涵義是……她收留了霍雲松就是沒教養不檢點?

  幸好孟天雄的注意力已經被尹蓉的男朋友吸引過去:「哪家?」

  「就是銀行的錢經理啊,他大哥不是在縣政府裡工作麼,家裡條件老好了。」孟大姑舌燦蓮花,就差把那未來女婿家裡誇上天了。

  孟天雄心裡衡量了一下對方的家世,滿意地點點頭:「小蓉還是很懂事的,阿櫻,你也好談個物件了,讓你大姑二姑幫你介紹介紹。」

  孟二姑溫柔地笑笑:「好的呀,阿櫻有什麼要求,說來二姑聽聽。」

  孟大姑在孟天雄面前絕不會表現出對自家人下手的本性,反而像是熱心的長輩一樣給她出主意:「我們阿櫻條件好呀,香鋪那房子就值多少錢啦,條件太差的肯定不行,外地人也不好,最好知根知底的,爸你說對不對?」

  孟天雄聽了,面色微變:「阿櫻是要好好挑一個。」

  孟櫻直覺不對,但她又想不明白孟大姑這番話哪裡不對,明明字字句句都是為她著想,說得也沒錯。

  孟大姑還想說什麼,被孟天雄打斷了:「閒話就不要說了,去幫你媽做菜,今天十點前就要去墳上。」

  孟大姑有點遺憾,但她也知道不能操之過急,只能悻悻提了蹄髈進廚房幫忙了,孟大姑的女兒李笑嫣喊:「表姐,我們去折元寶吧,外婆說她沒弄完。」

  孟櫻也不想進廚房去沾染一身油煙味,更不想聽孟大姑冷嘲熱諷,趕緊點頭答應,和李笑嫣搬了椅子做到角落裡去包元寶。

  元寶是年年要折的,孟櫻只是上手的時候有點生疏,很快就熟練了起來,李笑嫣壓低了聲音和她說:「尹蓉肯定是偷懶沒來,姨媽總是這樣。」

  「那也沒辦法。」孟櫻低頭折著元寶,「你比我來得早,看見我爸了嗎?」

  「外公說他沒回來,住廠裡了。」

  「那她和小龍呢?」孟櫻問的是自己的繼母和弟弟。

  李笑嫣撇了撇嘴:「我媽說好像是回娘家了,昨天那邊掃墓,都那麼晚了還沒來,怪不得外公臉色那麼難看。」

  孟櫻恍然,怪不得孟天雄一大早臉色不好看呢,今天是清明,兒媳婦兒和孫子居然遲遲沒有來,不生氣才怪。

  「阿櫻,快來幫忙。」孟大姑手撫著後頸,哎喲直叫,「我脖子扭到了,你來幫我把魚殺了。」

  孟櫻咬了咬嘴唇:「我不會殺魚。」

  「連魚都不會殺,你以後嫁到別人家去怎麼辦?還要你老公給你做飯伺候你?」孟大姑教訓她,「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孟櫻賭氣地想,大不了就和霍雲松結婚,讓他天天做飯去!這個念頭一出,她自己先嚇了一跳,但轉念一想,她不過隨便想想,難道還能當真,何必自己嚇自己,很快又釋懷了。

  「既然不會殺魚,過來把菜洗了總會吧。」孟大姑是打定主意要孟櫻進來替代自己的工作了。

  李笑嫣說:「姨媽,表姐幫我折元寶呢。」

  「這麼一點東西你一個人折就好了,阿櫻進來幫我!」孟大姑的語氣斬釘截鐵。

  孟櫻沒辦法,只能進廚房幫忙洗菜,這個季節水還有點冷,把菜洗完手指就冰冰涼的了。

  孟大姑還一個勁兒在那裡說自己脖子扭了,前兩天搬東西手腕不能受力了,孟二姑充耳不聞,孟奶奶裝耳聾當沒聽見,孟大姑只能揪著孟櫻不放,孟櫻沒辦法,只能避了出去,剛巧遇到過來的孟卓良一家人。

  孟卓良的第二任妻子叫尤琦秀,夫妻兩人開了一家染布廠,生意不錯,他們的獨生子孟飛龍今年虛歲十七歲,讀的是市里的高中,清明放假三天,他昨天一回來就去了外公外婆家,今天才回來。

  「小龍個子又高了。」孟天雄也只有面對心愛的孫子時才會露出笑容,「學校裡怎麼樣?」

  孟飛龍高高瘦瘦,性格略微靦腆:「挺好的。」

  尤琦秀笑著補充:「之前期中考考了班裡第六,年紀三十,我和他爸說要是能繼續保持,就有希望考進一本。」

  「小龍讀書用功,你們別太逼他了。」孟天雄掏出兩張百元大鈔,「拿著,給自己買點吃的。」

  孟飛龍看了母親一眼,乖乖收了起來:「謝謝爺爺。」

  那邊祖孫和樂融融,這邊孟卓良也很客氣地問長女:「你現在管了你姑奶奶的店,生意怎麼樣?」

  「還可以。」孟櫻從小到大也只有節假日才會和父親見面,雖說是親父女,但客氣地像是普通親戚。

  孟卓良也知道和這個女兒沒多少感情,不過例行公事:「有什麼困難就來找爸爸,爸爸給你安排個工作。」

  「我這樣挺好的。」孟櫻低聲說,「您別擔心。」

  孟卓良也就意思意思過問一下,既然她沒什麼需要操心的也就不再多話。

  倒是尤琦秀推了兒子一把:「去,幫你姐姐端碗去。」

  「哪裡用得著小龍去端,笑嫣你去。」孟天雄這一輩子都沒進過廚房,看見水杯打翻了也不會扶一下,怎麼捨得孫子去吃這個苦。

  李笑嫣扁了扁嘴,正要反駁,沒想到尤琦秀搶先開口了:「爸你太慣著孩子了,小龍那麼大個人了,總該幫家裡做點事。」她一瞪孟飛龍,「還不去?」

  孟飛龍也覺得全家人都在幹活就自己偷懶不大好,他從初中就開始住宿學習獨立,在學校裡也都是自己洗衣服打掃衛生,不覺得幫忙做點事有什麼問題。

  當然了,那也僅限於端端盤子拿拿碗什麼的,真要他做什麼家務活他也是不願意的。

  十點鐘,孟奶奶已經把菜全部燒好,掃帚鮮花和香都準備妥當,孟天雄這才帶著孟卓良、孟飛龍去墳上掃墓。

  他們一走,孟大姑就哎喲喲說家裡還要燒飯先回去了,孟二姑倒是沒說什麼,但也坐下來鬆口氣,李笑嫣更是跑得沒影了。

  孟櫻覺得和繼母相顧無言十分尷尬,就進廚房裡去幫孟奶奶做午飯,拿去墳前供奉的菜基本上都會帶回來,但還要炒一些素菜,今天孟家人難得聚齊,菜是少不了的。

  「你去玩吧,這裡我來就行了。」孟奶奶趕她出去休息。

  孟櫻幫她擇菜洗乾淨,快到十一點了才說:「奶奶,我今天不大適意,先回去了。」她還是不敢直接說想走,只能託病。

  孟奶奶關切地問:「怎麼了?傷風了?」

  「我身上來了。」

  孟奶奶立刻就明白了,從櫃子裡拿了袋紅糖給她:「你早點回去吧,泡點紅糖水喝。」

  孟櫻沒想到那麼順利,她回家時還帶著幾分上學時請病假可以不去上學的雀躍:「我回來了。」

  「歡迎回來。」霍雲鬆手裡端著一隻白瓷碗,碗裡是飽滿青碧的米粒,與尋常米香不同,還融著一股清香自然的味道。

  孟櫻尤為意外:「你做好啦?」青精飯與青團一樣,都是江南一帶的風俗,霍雲松既然沒有吃過青團,她還以為他不會做,本是隨口一提而已。

  「卿卿所願,怎敢不從?」霍雲松擺好碗筷,又端了一盤「山家三脆」和一碗「碧澗羹」來,所謂「山家三脆」指的是嫩筍、新鮮的小菌菇、枸杞頭,將這三者「入鹽湯焯熟,同香熟油、胡椒鹽各少許,醬油滴醋拌食」即可,而要做的好吃,關鍵在於枸杞頭,不要選擇枝條上新發綠葉的苗芽,而要選擇在根部枝條的新芽。

  而「碧澗羹」其實就是芹菜,因為做羹時清淡又芳香,杜甫有「青芹碧澗羹」的詩句,因此得名。

  孟櫻就笑:「我發現你很擅長做素菜,是偏愛吃素嗎?」

  「不是。」

  「那是為什麼?」

  霍雲松凝視著她的眼眸,輕笑道:「如何讓我遇見你,在我最美麗的時刻。」

  孟櫻眼中浮現了一絲困惑,但很快她就明白過來,席慕蓉說「如何讓我遇見你,在我最美麗的時刻,為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讓我們結一段塵緣」。

  所以霍雲松這番話中的涵義便是,我想要遇見你,所以我在佛前吃齋念佛了五百年,如此一來,擅長素齋並不算什麼,重要的是我想和你有緣。

  「你……」孟櫻瞠目結舌,心慌意亂,她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對不對,也不知道是不是他隨口一說。

  霍雲松但笑不語,他可不算是說謊,出家的十年裡,他吃的最多的就是素齋,青精飯也在其中。

  青精飯做法簡單,「采枝葉搗汁浸米白好粳米,不拘多少,候一二時,蒸飯曝幹,堅而碧色收貯,如用時,先用滾水,量以米數,煮一滾即成飯矣。用水不可多,亦不可少。久服益顏延年」,本是道家修煉養生所用,但到明代時,青精飯成了浴佛節的內容,因此進入了佛家,又叫「阿彌飯」,他前世也沒有少吃。

  可惜,青精飯再好再養生,若是生無可戀,那也毫無作用,再綿軟清香的米粒吃進嘴裡也要噎著喉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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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4:03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28 PM 編輯

第11章 香茶餅

  霍雲松青精飯做得太多,最後吃不完,也沒有必要暴曬脫水以後吃,乾脆搗爛了做成烏米糕,孟櫻也不包餡,直接拌了些糖切成手指長的小糕,當下午茶吃,味道也不賴。

  清明第二天,孟櫻的弟弟孟飛龍過來了,背著書包,提了一個紙袋,誰知道一進門沒看見孟櫻反而看見了霍雲松:「你是誰?」

  「孟飛龍?」霍雲松正在旺旺上回復客人,向他指了指旁邊的書房,「你姐姐在裡面畫畫。」

  孟飛龍上上下下打量著霍雲松,欲言又止,最後還是進屋去找孟櫻了:「姐,奶奶讓我給你帶點青團來,大姑說是蓉姐特地去上海買來的。」

  孟櫻轉頭一看……她剛買了一箱的蛋黃肉鬆青團,最近在搞活動,兩箱包郵還送個豆沙的。

  「我有,你帶去學校吃吧。」

  「我已經吃膩了。」孟飛龍撇了撇嘴,「淘寶包郵還當我不知道,就哄哄爺爺而已。」他把袋子往地上一放,「姐,反正你吃吧,我要回學校了。」

  孟櫻放下畫筆:「吃過飯了嗎,不然你在我這裡吃了再走吧。」

  「不用,晚上還要上自習。」孟飛龍頓了頓,眼神難掩八卦,「姐,外面那個人是我未來姐夫嗎?」

  「呸。」孟櫻趕緊闢謠,「他是我雇的員工,什麼姐夫。」

  「他會是來打工的?」孟飛龍打死都不信,「姐,你別以為我不知道後面兩間房靠得多近,你不想說就算了。」

  「真不是。」

  「我會替你在爸媽那裡保密的。」

  孟櫻百口莫辯:「真的不是,你想多了。」

  「好吧好吧,等你想說了再說。」孟飛龍對她揮揮手,「我走了。」

  孟櫻送他到門口,又塞錢給他:「拿著自己買點東西。」

  孟飛龍縮手躲個不停:「我不要!姐我真不要,我有錢!」他知道家裡爺爺最偏心自己,幾個姐姐都沒他零花錢多,尤其是尤琦秀早就說過,現在的廠是她和孟卓良開的,她不可能允許孟卓良拿家裡的錢去貼孟櫻,最多孟櫻結婚的時候給點算是心意,其他的錢都是孟飛龍的,這個姐姐想都不要想。

  孟飛龍小時候不懂事,長大了卻覺得有點對不起她,可要他說把錢分給孟櫻一半,兩人的感情也不到這份上,因為知道做不到,所以更愧疚些,哪裡肯要她的錢。

  姐弟倆誰也沒法說服誰,最後霍雲松拿了一個小錦囊出來了:「這個是你姐姐剛做出來的,拿去送女同學玩吧。」

  孟飛龍臉上一紅:「我不要。」

  「圍巾的回禮。」霍雲松指著他書包裡隱隱約約露出來的圍巾一角,眨了眨眼睛。

  孟飛龍捂著書包倒退了一步,面上驚慌:「你、你怎麼知道……」

  「都是四月份了,還把圍巾一直帶著,肯定是很重要的人送的吧。」霍雲松把錦囊遞給他,「而且看起來就是手織的。」

  孟飛龍猶猶豫豫接了過來,又看了孟櫻一眼:「姐。」

  孟櫻這才反應過來弟弟早戀了,她心情複雜:「我不會說的。」

  「謝謝姐,我也會替你保密的。」孟飛龍和這個姐姐一向不親近,但這時卻因為有了共同的秘密而多了幾分親密感,說話也自然了起來,「不過老姐,這是什麼東西?」

  孟櫻說:「香茶餅。」她平均每個月都做一些新的東西上架,香茶餅就是這兩天的成果,在《金瓶梅》裡,蘭陵笑笑生屢屢提起過這種似香非香的物品,在茶餘飯後咀嚼有清新口氣的作用,相當於現代的木糖醇口香糖。

  就在孟飛龍來之前,她剛剛寫好香茶餅的方子,準備在微博上更新:

  「甘松、白豆蔻、沉香、檀香、桂枝、白芷各三錢,孩兒茶、細茶、南薄荷各一兩,木香、槁本各一錢,共為末。入片腦五分,甘草半斤,細銼。水浸一宿,去渣,熬成膏,和劑。」

  但相比於口香糖,香茶餅更帶有一股風流香豔的古意,就像是那首詞裡說的,「鶯舌偷傳,低語教人嚼」,女子將舌尖的香茶餅用吻遞送給醉酒的夫君,該是多麼纏綿悱惻的畫面。

  不過……這個就沒有必要告訴孟飛龍了,所以孟櫻只是簡單地說:「你就當成是特別的口香糖好了,吃完飯含在嘴裡會很香。」

  孟飛龍對於孟櫻所做的東西並不瞭解,但這並不妨礙他一直認為這家香鋪裡的東西很有逼格,所以能拿這麼特別的「口香糖」去送給女朋友,他也是覺得很有面子的事。

  「那謝謝姐了。」孟飛龍把東西裝進書包,對孟櫻和霍雲松揮揮手,「也謝謝姐夫,再見。」

  霍雲松笑納了他的稱呼:「路上小心。」

  孟櫻「哎」了一聲,剛想叫住孟飛龍說個清楚,沒想到這小子一溜煙就跑了,轉眼就看不見了蹤影。

  她一肚子氣只能對著霍雲松撒:「你亂應什麼?」

  「什麼?」霍雲松一如既往地佯裝無辜。

  但孟櫻這回是真的生了氣:「你不要總是亂說話。」

  「我說了什麼?」霍雲松滿含笑意地看著她,他很想知道孟櫻究竟有沒有可能把心裡話說出來,「你若是不說,我怎麼能知道呢?」

  孟櫻咬了咬嘴唇,神情猶豫,霍雲松耐心地等待著她的回應,大概是清明的反叛讓孟櫻嘗到了甜頭,她竟然真的鼓起勇氣開了口:「你不要那樣對我說話了,我覺得很不好……很容易誤會,可能你沒有別的意思,但是我希望你換一種方式和我說話。」

  「會誤會什麼?」

  「就是,就是,」孟櫻語結,「就是很不好,我們沒有什麼特別的關係,不要說這種曖昧的話。」

  霍雲松忍俊不禁:「阿櫻,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他眼中泛起愉悅的光,「心有塵埃,才會見塵埃。」

  孟櫻一怔,脫口否認:「你胡說!」霍雲松的意思是,是她對他有綺念,才會覺得他的每一句話都飽含暗示。

  她不信。

  不過短短數日,她怎麼可能對他心生感情,她不信。

  但霍雲松真的是胡說嗎?孟櫻驚慌地想,是不是真的是她有了想法,這才覺得曖昧不適,是她希望他對自己有想法嗎?這難道才是她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

  霍雲松看著她心神慌亂的樣子,輕輕歎了口氣:「嗯,我是胡說的。」他是胡說的,但也不是。

  孟櫻覺得他的每句話都別有含義,這自然是他刻意誤導的結果,所以,他是胡說的,而之所以那麼做的原因,就是為了這一刻她的反應。

  如果孟櫻真的毫無念頭,自然可以底氣十足地反駁他,可她卻懷疑自己了,這才是真的心有塵埃。

  她應該有一點喜歡他的吧。那就好。

  他在來之前就考慮過許許多多的問題,譬如如果她喜歡的仍舊是前世的丈夫該怎麼辦,又或者說,她就是不喜歡他這個樣子的,也有可能,她更喜歡無話不談的陶柏……來之前,他做過種種猜測,想過每一種可能的應對方式,他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可以得償所願。

  可即便是如此,他還是來了,他決然放棄了一切,來到她身邊。

  決定是他自己做的,不能怪任何人,可當知道她或許是有一點喜歡他的時候,他怎麼能不高興呢?

  有什麼比知道她或許有一點喜歡自己更好的事呢?

  只要她也是有一點喜歡他的,那他就有信心和她長長久久走下去,無論手段。

  既然已經得到了結果,霍雲松即刻有了決斷,他握著她的手,懇切道:「阿櫻,我很抱歉,剛才的話都是我胡說的,一直以來都是我不好,請你千萬千萬原諒我。」

  孟櫻被這突如其來的轉折弄懵了:「為什麼?」她腦子裡一團漿糊,他說是胡說的,那她究竟是不是喜歡他?

  「因為我喜歡你。」霍雲松輕輕笑著說,「我想知道你是不是也喜歡我。」他不等孟櫻回答,手臂一收,將她順勢摟入懷中,也不在意她瞬間僵硬的身體,在她耳邊輕輕說,「阿櫻,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我,不過沒關係,我還有很長很長的時間,我可以一直等你到喜歡我為止,所以,不要讓我走好嗎?」

  孟櫻氣短:「我沒說讓你走呀。」雖然她剛才是有那麼一瞬間想過。

  「那就好。」霍雲松適可而止,很快鬆開了懷抱,若無其事地說,「那我去做飯了,你還要畫一會兒嗎?」

  「……啊?哦哦。」孟櫻夢遊似的回到了桌前,提筆落下,直到畫了三朵花瓣才發現自己把花瓣塗成了葉子的綠色。

  孟櫻不可思議地看著面前的畫,她剛才腦子裡是在想什麼?

  「阿櫻,吃飯了。」霍雲松拉開門,視線一下就落到了她的畫上,孟櫻的動作比腦子更快,她在宣紙上一抓把畫揉成了一團丟進了紙簍裡,動作一氣呵成。

  霍雲松:「……」他要不要裝作沒看見那朵綠色的牡丹?

  「那麼快就吃飯了嗎?」孟櫻竭力保持鎮定,像是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站起來,結果起得太急,膝蓋頓時磕到了桌角,砰一聲撞得霍雲松都替她覺得疼。

  「當心。」霍雲松扶住她的手臂,免得她重心不穩摔倒。

  孟櫻從沒有覺得那麼丟臉過,她感覺自己臉龐發燙,窘迫得轉過頭去:「我沒事。」

  霍雲松半蹲下來看了看她的膝蓋:「青了。」他的手指觸碰到她的腿,那相觸的戰慄令孟櫻站立不穩,幾乎要再摔倒一次。

  這一次,霍雲松摟住了她的腰:「別動,先坐下來,我把飯給你端過來。」

  「不用,就只是撞了一下而已。」孟櫻想要再站起來,卻被他強硬地摁回了位置上:「阿櫻。」

  她迷惘地抬頭:「嗯?我沒事。」

  霍雲松半蹲下來,握著她的手:「可是你這樣,我會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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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4:20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29 PM 編輯

第12章 鰣魚

  孟櫻被表白後的日子和之前並沒有什麼不同,每天早晨起來下樓就能看到溫著的早餐,豆漿、燒麥、小籠、粽子、豆腐腦、餛飩、麵條……霍雲松仿佛是每天換著花樣給她準備著早飯,每一樣都合她的胃口。

  接著,她畫畫,他打掃衛生,準備開店,天井裡的花已經抽條,有好幾朵都綻開了花苞,平添了幾分春天的豔色。

  不過,上門的客人依舊寥寥無幾,反倒是淘寶的訂單提示時常響起,霍雲松作為淘寶客服既稱職又不稱職,他的回答總是寥寥數語,可不知怎麼的,隔了山水迢迢,那一頭的小姑娘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鍥而不捨地試圖調戲他,結果反而被四兩撥千斤地擋了回去。

  可越是這樣,越是讓人心癢癢,甚至孟櫻在查看後臺的時候還發現有個姑娘一口氣下了十個一模一樣訂單,就為了讓霍雲松寫十個快遞單!

  孟櫻很難想像他會有這麼大的魅力,這不禁讓她想起昨天在微博上轉發了她上新預告的朋友,除了稱讚香茶餅「風流別致」之外,還特地提起了快遞單上的字,「讓我最意外的是,香老闆家的快遞單上的字居然是館閣體,香老闆不是練小楷的嗎?」

  孟櫻的畫畫得好,字卻是中規中矩的小楷,臨的是鐘紹京的《靈飛經》,而霍雲松……她放下畫筆走過去拿起單子一看:「你怎麼寫館閣體呀?」

  「你不喜歡?」霍雲松放下了筆,修長的手指壓在花花綠綠的快遞單上,竟然讓人產生錯覺,仿佛他寫的不是快遞單,而是《落花詩帖》。

  孟櫻側了側頭:「那倒不是,只是現在很少有人練這個了。」雖然館閣體整潔大方,但毫無個性,很難相信霍雲松寫的竟然是這樣的字體。

  「字如其人,」霍雲松對她一笑,「除了你,我不想別人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

  孟櫻不可避免地被這樣一句不是告白但勝似告白的話給擊中了,但她並沒有說話,只是仔細核實了一遍手裡的快遞單子,然後點點頭:「記得一會兒就寄出去,不然客人要投訴的。」然後恍若無事一般轉身回書房繼續畫畫,像是剛才他的話只是春日一陣微風,吹過就散了。

  霍雲松輕輕一笑,放下快遞單回廚房做飯:來日方長,何必著急。

  今天的午飯有鰣魚,袁枚曾說,「鰣魚用蜜酒蒸食,如治刀魚之法便佳。或竟用油煎,加清醬、酒釀亦佳」,孟櫻喜歡吃清燉的,紅燒也曾見過,可現在放置在水晶盤裡的鰣魚顏色不變,形態不變,猶如在水中暢遊,栩栩如生,恰似杜甫所說的「水精之盤行素鱗」,實為罕見。

  她用筷子浸入湯中一撥,駭笑:「都是油?」

  「是。」霍雲松也是在京城的時候吃過這樣的做法,鰣魚吃的人不少,但敢油浸的不多,但油浸有油浸的妙處,只有油沒有水,只用微火不用大火,是煮是蒸還是煎炸,實難分辨,但這樣做出來的鰣魚鮮嫩無比,能最大程度上保留本色。

  「你嘗嘗看。」

  孟櫻夾了一塊魚肉放進嘴裡,果然與之前所吃的大有不同,她十分驚奇:「這做法是誰想出來的,真別致。」

  「是一個朋友想的,他是一個很特別的人。」霍雲松輕輕說。

  孟櫻第一次聽見他提起自己的朋友:「是好朋友嗎?」

  好朋友?霍雲松啞然失笑,他想了想說:「那是一個很溫柔的人,和我不一樣。」那個人就是太溫柔了,所以到最後才成了傷心人。

  可他不一樣。

  孟櫻想起來霍雲松的事,不免小心翼翼:「那……你現在還和這些朋友有聯繫嗎?」

  霍雲松聽出了她掩飾下的關懷,他微微笑了笑:「真正的朋友是不會因為身份的改變而疏遠你的,是我不想回去而已。」

  「你為什麼要來這裡?」孟櫻困惑極了,「你不屬於這個縣城。」

  霍雲松唇邊笑意更濃:「可這裡有你。」

  孟櫻惱羞成怒:「我是認真地問,你再這樣我生氣了。」

  霍雲松這才想起來,按照劇本的設定,他在來這裡之前根本不認識孟櫻,那怎麼能為她而來呢?就算編一個藉口說從前見過她,一見鍾情,那「為她而來」就成了孟櫻身上的負擔。

  他並不希望她背負起這背後的一切。

  「好吧,事實上是我隨便上了一輛車,隨便買了一張票,隨便停在了這裡,」霍雲松用手背撐著頭,笑意盈眉,「然後,我就看到了你的招工,我決定在這裡留下來,就是這樣。」

  孟櫻循規蹈矩慣了,從沒有想過可以這樣選擇自己的人生,將信將疑:「這樣也可以嗎?」

  「為什麼不可以?」霍雲松反問,「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出身,所以也沒有辦法選擇人生的起點,但這一切都是基於這一點而開始,因此,通常我們也很難真正決定自己的人生。」

  「就好像你一樣,因為你出生在這個家庭,因為你被孟老太太養大,所以你會重新回到這裡,根是你成長的源頭,也束縛了你。」

  這番話並不是霍雲松自己說的,而是當年在苦海寺的孟櫻親口所說,那時她已被查出癌症,而丈夫外遇,胎兒流產,親人反目成仇,她最後取走了自己所有的積蓄,沒有留在醫院,而是選擇到了苦海寺,將所有財產贈予寺院,只求能在寺中了此殘生。

  是她自己說的,「苦海寺在紅塵之外,我不想再和從前的事有任何牽扯,只有現在我才覺得快樂,我是我自己,而不是孟家的女兒,也不是左晨旭的妻子」。

  可此時此刻的孟櫻從未想過這一切,因為姑奶奶去世,她放棄省城的工作回到家鄉,因為生在孟家,她再不喜歡也依舊逆來順受。

  她從沒有想過要和過去一刀兩斷,無根之人如浮萍,她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害怕。

  「阿櫻,拒絕自己不想要的人生並沒有那麼難。」霍雲松勾住了她的手指,將她細嫩白皙的指尖握入掌中,「你不要害怕,你不是一個人。」

  孟櫻茫然地看著他,遲疑著說:「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和過去一刀兩斷,你不說,我不會問的。但是,你怎麼知道我不想要這樣的生活呢,我覺得現在很好啊。」

  霍雲松沉默了一瞬,輕輕歎了口氣:「是挺好的,我陪著你呢。」

  如果孟櫻願意跟著他走,那他自然有辦法讓孟家的人永遠找不到她,讓這之後的一切都不會發生,可她不願意,畢竟現在,所有的一切都還沒有發生,她憑什麼放棄一切跟他走?何況孟櫻從不是果斷決絕的人,前世若不是人之將死,又怎麼能下定決心離開?

  可若要他眼睜睜看著她受過那些苦才恍然明白,他寧可她永遠不知道人心險詐。

  也罷,反正也做好一生一世隱姓埋名在此的決定了,那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不過是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而已。

  孟櫻並不知道霍雲松的嘗試與努力,她只知道自己聽見他那樣曖昧的話又不免耳朵發燙,趕緊抽出手來:「誰要你陪了,快去寄快遞,偷懶就扣你工資了。」

  「是是是,我這就去。」霍雲松正準備起身,正巧孟櫻的手機亮了,來電顯示的人名正是左晨旭。

  他微微一怔,說曹操曹操到,沒想到就是今天。

  孟櫻接了電話:「喂,晨旭?」

  「櫻櫻嗎?」那一頭左晨旭的聲音低沉而富有磁性,「我是晨旭,有沒有打擾到你?」

  「沒有,你怎麼打電話給我了?」

  「這不是快要五一了麼,我打算回家一趟,聽說你現在就在家裡?有沒有興趣來參加高中同學聚會啊?」

  「同學聚會?」

  「是啊,大家都畢業四五年了,好久沒見了,我就說五一小長假大家在老家聚聚,你覺得呢?」

  孟櫻恍惚了一下,這才笑:「挺好的。」

  「那你來不來?」左晨旭笑眯眯地問,「我挺想見你的,咱們也好幾年沒見過了吧。」

  孟櫻想了想,還是答應了:「那好吧,什麼時候?」

  「5月2號,到時候我去你家接你,對了,你還住在老地方吧?」左晨旭小時候就住在孟櫻家隔壁,兩個人算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縣城又是那麼大點兒地方,兩個人一塊兒上了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可高三畢業的時候,左晨旭一家就搬到市里去住了。

  她去了省城讀大學,左晨旭則去了首都,兩個人也是好久沒有見面了。

  「我一直住在那裡。」孟櫻的聲音都放柔和了,「你還記得吧?」

  「嘁,住了十幾年哪能忘,那就這麼說定了。」

  霍雲松站在門外聽完了整段對話,和他想像的不同,原來孟櫻和左晨旭的重逢是那麼簡單,那麼欣喜,只聽一聽就能想像在陽光燦爛的少年時代,他們曾是如何的親密無間。

  也許,在小孟櫻摔倒的時候,他也曾扶起過她,也許,在下大雨的時候,兩個人曾撐著一把傘回家,也許,作業忘記寫的時候,他自然而然地會拿她的作業過來抄,也許,當她被人欺負的時候,他會是第一個站出來保護她的人。

  他們肯定有過很美好的時光,畢竟,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所以孟櫻最後決定嫁給了他,不是嗎?

  只可惜,那麼美麗的開始,卻不曾有個好的結局。

  這一生,左晨旭不會再有機會開始這個故事了。

  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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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4:24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30 PM 編輯

第13章 襄王有意

  孟櫻對這一次同學聚會很重視,這表現在她去許裁縫那裡做了一身新裙子,淺青色的絲麻長裙,花紋像極了《搗練圖》裡仕女所著的襦裙,孟櫻十分稀罕,立即買下做了長裙。

  許裁縫戴著老花眼鏡,笑眯眯地看著她試穿:「我就說這裡只有阿櫻能把這布穿得好看,你說是不是?」他問的是靠在窗邊陪孟櫻一起來的霍雲松。

  他側頭微笑了一下:「是。」

  雖然知道孟櫻做新裙子不是為了給他看,可當他看到那麼鮮活美麗的孟櫻時,他覺得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

  「真好看。」他由衷稱讚。

  孟櫻是美人嗎?這恐怕很難說是,她不過是縣城裡的平民姑娘,並沒有令人一眼驚豔的美貌,甚至他們初見時,她已經憔悴病重。

  但他從未注意過她的容貌,他只是喜歡她而已,因為喜歡她,所以蹙眉顧盼之間,便覺得心悸不已。

  孟櫻像是被他說得難為情了,一頭鑽進更衣室裡換下了裙子,不過好心情還在繼續,因為她路過一家飾品店的時候買了一把珍珠回家串手鏈。

  教程是網上下的,線是普通的釣魚線和細鋼絲,教程很詳細,有各個步驟的分解圖示,但孟櫻研究了半天發現自己好像沒有點亮這個技能,只能遺憾地放棄。

  她轉眼去淘寶上下了個訂單。

  淩晨一點多的時候,孟櫻從夢裡醒來,迷迷糊糊地去上廁所,沒想到霍雲松的房間裡還透著燈光,她一時好奇就敲了敲門。

  霍雲松很快就把門打開了,孟櫻「你……」了一個字,後面的話就梗在了喉頭——她看見霍雲松桌上的那個珍珠手鏈了,那串珍珠手鏈的花型很複雜,中間一層的主體交織成四葉草的花紋,上下還各有兩層波浪紋,如果不是因為特別美,孟櫻也不會興起編織的念頭。

  但看起來複雜,編起來更複雜,她今天嘗試了一下午都沒有成功。

  可現在,那串被編織好的珍珠手鏈就靜靜放在那裡,在昏黃的燈光下閃著溫柔的光澤,美得不可思議。

  「你還沒有睡?」霍雲松像是沒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似的,隨口說,「那正好,來試試看,不知道有沒有大了。」

  他拿了手鏈圍在她的手腕上量尺寸,不大不小,正好可以扣上。

  「看起來可以。」霍雲松把手鏈鬆開,「給你。」

  孟櫻怔怔接過,聲音輕得聽不見:「你是幹什麼呀?」

  霍雲松快速眨了眨眼睛,像是沒有想到她會那麼問,他看了她幾秒鐘,頓時笑了:「阿櫻,我說過我喜歡你。」他的笑意彌漫開來,「我既然喜歡你,當然是想討你歡心,難道你看不出來嗎?」

  孟櫻看出來了,正是因為看出來了,才覺得無所適從,她一直沒有想好要怎麼面對他那天看似突兀實則順理成章的告白,幸好霍雲松從沒有提起過。

  但他不提起,並不代表他沒有動作。

  他的每一個眼神,每一個笑容,每一個動作,都在不斷地詮釋著「我喜歡你」。

  熟睡醒來,夜色濃重,萬籟俱寂,孟櫻比白天更容易打開心房,她微微垂著頭,指尖撥著手鏈上的一顆珍珠,低聲說:「你不要這樣,我可能……」可能沒有辦法給你回報,因為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喜歡你,會不會喜歡你。

  「那並不重要,我喜歡你,並不一定要你也喜歡我。」霍雲鬆口中說著安慰她的話,內心卻早已有了決定,可越是有了成算,他的語氣越是溫和動人,「喜歡一個人就好比是太陽東升西落,春天樹木發芽,都是自然到極點的事,你不必強求。」

  如果一切順利,自然不必強求。

  可若是路途坎坷,如不強求,他拿什麼來改變命運?

  但他的態度安慰到了孟櫻,她松了口氣,又有些愧疚地看著他,霍雲松見機不可失,立即抱了她一下:「真的沒關係,很晚了,早點睡吧。」說罷還在她的髮上吻了一下。

  這天時地利人和,孟櫻愣是沒發現自己被占了便宜,還一臉愧疚地回房間睡覺去了。

  霍雲松覺得大晚上的沒白演這齣戲,要知道他八點多的時候就把手鏈編完了,愣是拖到這個時候演那麼一出,和當年陳阿嬌費盡心力找司馬相如寫《長門賦》有得一拼了。

  不過……他後知後覺地發現,剛才那一抱和前世他抱孟櫻感覺區別很大。

  前世他抱過她很多次,心裡只有憐惜痛惜,但今天孟櫻是半夜起來的,只穿著睡裙,裡面應該……沒穿內衣。

  霍雲松想明白了,他在黑暗中笑了起來,差點忘了,晨鐘暮鼓二十年是前世的事了,今生的他才二十七歲,還是血氣方剛的年紀呢。

  順理成章的,他夜裡做了一個很美好的夢。

  第二天孟櫻發現天井裡曬了床單,她瞅了兩眼,多嘴問了句:「怎麼今天洗,天氣又不好。」

  今天是個陰天。

  霍雲松拿著簸箕去倒垃圾,無比自然地回答:「我昨天做了一個夢,」頓了兩秒鐘,又補充,「和你。」

  孟櫻整整過了五秒鐘才反應過來他話裡的涵義,她面紅耳赤,心跳加劇,這種感覺太陌生了,以至於她過了好一會兒才說:「你……你流氓!」

  「是人之常情。」霍雲松非常坦然,甚至他昨天在意識到了自己的欲望後還松了口氣。

  出家了二十年,執念不改,但要是生理上無欲無求了,以後生活好像會不大和諧。

  如果說霍雲松之前的行為話語都只是暗撩,那麼這個頗具暗示性的夢就很直白地點明了「我喜歡你」這句話中被隱含的部分。

  我喜歡你,那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喜歡。

  很奇怪,從霍雲松在那個雨天踏進這裡開始,孟櫻雖然偶爾覺得他說的話曖昧不已,但從沒有感覺到侵略性,換言之,她不覺得害怕,沒有想過要逃離。

  霍雲松太君子太出塵了,她知道他是一個出色的男人,但霍雲松特有的氣質使得她很難對這樣一個人產生情愫,孟櫻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託了美好寓意的梅蘭竹菊。

  那種喜歡和欣賞,不是愛情。

  這一點,連霍雲松本人都沒有想到,二十年紅塵外的生活給予了他旁人沒有的氣質,也淡化了他的性別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歲的霍雲松,或許更容易讓孟櫻喜歡上。

  在愛情中,荷爾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動都從生理開始,再燃燒到靈魂。

  幸好,現在明白這一點還不算晚。

  而代價是孟櫻整整一天都沒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給孟櫻打了電話,告訴了她聚會的地點,是市里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說是市里,但其實開車也不過二十分鐘的車程,「我前兩年回去過一次,變得挺多的,到時候我來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里我比你熟,怎麼會找不到地方呢。」孟櫻微微笑著,聲音很溫柔。

  左晨旭在電話那頭揶揄她:「是嗎,那是誰在自己家門口的巷子裡迷路了半個鐘頭?」

  「那是我五歲的時候。」孟櫻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來了。」

  「三歲看老,你們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時候迷路了我還要去找你,總之,後天我來接你,快到了給你打電話。」左晨旭壓根沒給她說不的機會,已經替她做出了決定。

  孟櫻只能同意。

  2號下午四點多鐘,左晨旭給孟櫻打電話,說在路上,大約還有二十分鐘就會到了。

  孟櫻已經換上了新裙子,梳好了頭髮,正靠在窗邊看書。

  霍雲松決定不在今天與左晨旭會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櫻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許會起警惕之心,他在沒有把握之前不會貿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說:「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關門吧。」

  「好啊。」孟櫻對關門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當天的快遞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結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氣漸漸熱了,霍雲松前兩天特意去許裁縫那裡訂做了兩件襯衫,就是為了這個時候找藉口離開。

  孟櫻沒有絲毫的懷疑就同意了。

  半個鐘頭後,左晨旭到了孟櫻家門口,他熟門熟路地進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書的女子,清麗婉約,一如少年時。

  「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掛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面,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你,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負你。」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內向靦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稚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著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著她的辮子說:「你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你。」

  「不過沒關係,我會一直保護你的。」

  「只有我一個人能欺負你。」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別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麼要用欺負來作為佔有的獎賞呢?

  像霍雲松說的,一直陪著她,只有讓她一個人瞭解他,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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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e-len 發表於 2018-3-2 04:28 PM

本帖最後由 lue-len 於 2018-3-7 03:31 PM 編輯

第14章 青梅竹馬

  左晨旭沒有發覺孟櫻的異常,從紮著羊角辮因為迷路會在巷子口哭的小女孩到現在秀麗婉約的女人,他覺得孟櫻在這十幾年中並沒有什麼改變。

  一如既往地溫柔,像是春天的暖風,和她在一起,他永遠覺得舒服自在。

  她知道自己所有的事,她知道自己的性格,她永遠不會怪自己,所以在北京那麼多年,他還是很想念她。

  就好像吃慣了外頭天南海北的美食,還是會惦記家鄉橋頭的那甜碗豆漿一樣,這種植入記憶深處的溫暖他永遠忘不了。

  尤其是和黃璨的相處已經讓他精疲力竭,他幾乎是迫不及待想要逃離她的身邊。

  要說起來,黃璨也沒什麼不好的,出身好,帶著好人家女孩兒的驕矜氣,但也不討人厭,交往之初,他們感情還是很好的。

  可一時的新鮮喜愛並不能維持太久,畢業以後,越來越多的問題浮出了水面,黃璨家在北京,想要他也留下來,並且如果以後結婚,黃家願意為他的事業提供幫助。

  左晨旭卻想回到家裡,他家的生意已經做到了省城,有人脈,有資本,他在省城裡開始會比在京城方便很多,雖然北京是天子腳下,可俗話說得好,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他要是一開始就靠黃璨,以後還能在家裡抬得起頭來?他又不是沒本事的小白臉。

  除了這個,他也實在是有點厭倦黃璨自以為是的性格了,這位大小姐自作主張的事已經不止一次,他的人生,沒有道理要聽別人的安排,哪怕是以為了他好的名義也不行。

  回老家前,他和黃璨大吵一架,他正式提出了分手。

  這次組織同學會,一是覺得高中同學好久不見聚聚也好,二是重新聯繫上自己在老家的人脈,他已經決定要在省城創辦一家公司,先借著這個聚會摸摸底也好。

  「說起來,櫻櫻你怎麼回老家了,我還以為你會留在省城呢。」左晨旭對孟櫻到沒有什麼人脈不人脈的想法,在他眼裡,孟櫻一直都是需要保護照顧的物件,他找誰拉關係也不會找她。

  孟櫻輕聲說:「姑奶奶去世了,把這鋪子留給了我,我就回來了。」

  「節哀,你也別太難過了。」左晨旭體貼地轉移了話題,「說起來,今天的聚會很多人都會來,不知道你還認得幾個,好多人都結婚了呢。」

  孟櫻配合得露出了意外的神情:「是嗎?」

  「可不是,我說了,這次聚會不准帶家屬,不然孩子一帶過來就雞飛狗跳了。」左晨旭拉開了車門讓孟櫻上車,笑眯眯地說,「大家就隨便聚聚,沒別的意思。」

  孟櫻相信了。

  如果聚會上大家沒有張口閉口說自己工資多少多少,或者男朋友家裡多有錢的話。

  「孟櫻,你現在每個月工資多少錢啊?」

  「……我自己開了家店。」

  「啊,那是老闆咯,賺得多不多啊?」

  「一天也沒有幾個客人。」

  「你這麼漂亮,肯定有男朋友了吧,什麼時候結婚,別忘記給我們發喜糖。」

  「還沒有。」

  回答完這三個問題,孟櫻深深反思自己為什麼要來參加這個同學聚會,幸而左晨旭一手端著紅酒杯一手趕人:「去去去,別煩我們櫻櫻,她和你們不一樣。」

  「唷,這不是左總嘛,怕我們欺負你的小青梅呢。」那個打趣孟櫻的女同學笑得一臉揶揄,「高中時就這樣,生怕我們欺負她是吧,你也不看看,當初你放狠話說欺負她就是和你過不去,誰還給她甩過臉色?」

  左晨旭高中時成績出色,長得又英俊高大,實在不缺女孩子愛慕,作為他唯一的青梅竹馬,孟櫻當年沒少被說過酸話。

  不過也僅限於此了,自從有個女孩子擠兌她不成反被左晨旭罵哭了,學校裡就再也沒有人敢明面上和她過不去了。

  「知道就好。」左晨旭揮手擠開原本坐在孟櫻旁邊的男人,看了她的酒杯一眼,「你們是不是灌她酒了?阿櫻不喜歡喝酒的。」

  他也不用孟櫻多提,替她把杯裡的紅酒換成了清茶。

  那個女同學就笑著說:「行,你護著她我們沒意見,那她該喝的酒你也不會逃吧?」

  「儘管來。」左晨旭擼起了袖子。

  酒過三巡,人已微醺。

  有個喝得舌頭都大了的男同學不知道從哪裡擠進來,狠狠一拍左晨旭的肩膀,拍得他差點跳起來:「你謀殺啊!」

  「嘿嘿,小旭旭啊,哥女兒都有了,你什麼辰光結婚?」他是左晨旭的室友,還是上下鋪,當年感情最是要好。

  「要你管了,事業為重,知不知道?」左晨旭翻了對白眼,「等我事業有成,還怕娶不到白富美?」

  「就怕你想娶的不是白富美。」對方笑嘻嘻地說,「是小青梅呀。」

  「咳咳。」原本在喝茶的孟櫻一時不慎嗆到了氣管了,劇烈的咳嗽立刻引來了大家善意的玩笑:「看看看看,我說得對不對?」

  「你們別亂說。」孟櫻微微皺了皺眉頭。

  「亂說?」下鋪室友對此表示不服,使勁用手肘撞了撞左晨旭,「小旭旭,你自己說。」

  左晨旭也撞了他一下,這才說:「別提這個,我煩著呢。」

  「怎麼回事兒?說來我們高興高興。」

  「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暫時不考慮結婚的事兒。」左晨旭撇了撇嘴,「事業為重,我再說一遍,事業為重。」

  還不等下鋪室友說話,從前左晨旭的同桌也擠進來加入了話題:「你和那個大小姐分手了呀?分得好!那個女人鼻孔朝天,你和她結婚少不了受氣,誰讓人家家裡有錢呢。」

  有好事者趕緊加入這個大八卦,紛紛追問:「怎麼回事,什麼大小姐白富美?」

  聽著他們一來一回八卦,孟櫻這才知道左晨旭在北京交了一個女朋友,左晨旭的高中同學去北京玩的時候見過她一面,印象極差,雖然渾身名牌但頤指氣使,相當令人不快。

  「她這個人就這樣,老子受不了她很久了。」左晨旭和同學一碰杯,酒意上頭就說了心裡話,「我是男人啊,在外面都不知道要給我留面子,我又不靠她家,憑什麼受氣,愣是把我弄得和倒貼的小白臉似的,誰受得了?現在哥不玩了,她想怎麼著就怎麼著吧,不奉陪了!」

  孟櫻聽著左晨旭有一下沒一下數落著前女友,終於開始開口了:「既然曾經在一起過,分開就分開了,也沒必要這麼說她。」

  「櫻櫻你就是好心,你不知道我受了多少氣,黃璨要是有你一半,不,十分之一的好脾氣,我也不會和她鬧得分手。」左晨旭直哼哼,「我才不娶那種女人,我受夠了。」

  他眉頭微挑,「櫻櫻,你到底幫誰?」

  孟櫻頓了一下,這才發覺他是喝醉了,和喝醉了的人沒什麼好說的,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岔了過去:「你要喝點茶嗎,喝多了吧?」

  「這點酒不算什麼。」左晨旭轉頭和人喝了一杯,又說,「我真醉了你就把我送回家去,你認識我家吧?」

  不等孟櫻回答,他又拽著另一個同學過來了:「一會兒是不是你開車,你把櫻櫻送回去啊。」

  左晨旭做事周到,特地在聚會前就確定了不愛喝酒的幾個同學,讓他們分批把其他人送回家。

  「知道了左總,你和我說過好多遍了,我保證把你家櫻櫻送回去,行了吧?」

  左晨旭這才滿意地松了手。

  一個和孟櫻關係還不錯的女同學便湊過來低聲說:「你真的不考慮一下左晨旭啊?」

  「什麼?」

  「別裝傻了,他對你的維護有眼睛都看得見,現在他又和北京那邊的分手了,打算回來發展,這不是天意嘛。」

  孟櫻搖了搖頭。

  聚會一直鬧騰到十點多,大家又說要去ktv唱歌,孟櫻精力有限,實在無力支撐下半場,就說要先走。

  左晨旭死活拉著她不讓她走:「櫻櫻,你要是走了,這群王八蛋得把我丟大街上過夜。」

  「對,我們都狼心狗肺。」同學們笑嘻嘻地簇擁著孟櫻一塊兒去ktv唱歌,「走吧走吧,一會兒送你回去,誰讓其他女同胞都有老公來接呢。」

  孟櫻不是唯一一個想走的人,可正如他們所說,其他人不是老公來接就是男朋友來接,再不濟也可以自己開車回去,唯有她住得遠,如果特意送她就太不方便了。

  她不喜歡給人帶來麻煩,雖然已經十分困倦,但還是強撐著去了ktv。

  一進包廂就有人開始鬼哭狼嚎,孟櫻腦殼疼得慌,旁邊還有人拿著手機哢嚓哢嚓發著微博,又問她:「孟櫻你有微博嗎,我們互關一下啊。」

  孟櫻頓了片刻,異常堅決地說:「沒有,我不玩這個。」

  好在人家也不過順嘴一提,並沒有當真。

  孟櫻撐著頭拿出手機,想和霍雲松說一聲晚些回去,又不知道該怎麼聯繫他,家裡沒有固話,他也沒有手機……她正苦惱著,就聽見包廂的門砰一下被人推開,這巨大的聲音甚至蓋過了不知道哪位仁兄在嚎的「你是我的小呀小蘋果」。

  「找到你了。」走進來的高挑女子逆光而來,霎時吸引了包廂內所有人的注意力,喝酒的,聊天的,大牌的,唱歌的,都不約而同停了下來。

  「我是左晨旭的女朋友,他人在哪裡,叫他出來。」來者不善,那女子踩著高跟鞋噠噠走了進來,俯視著已經喝得七暈八素的一群人,視線掃過每個人的臉龐,終於停在了孟櫻身上,「你是孟櫻孟小姐?」

  孟櫻有點懵,不知道短短幾秒鐘之內發生了什麼事,她只是本能地點點頭:「是,你是?」

  「我叫黃璨。」那個女人一步步走近孟櫻,居高臨下地看著她,「你應該知道我是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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